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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蓝色港湾花园47幢丁单元1202室不动产(含不可移动装潢)

起拍价:

¥182万

将于12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希禹(或小袁):电话1:0519-82399713电话2:0519-8239975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58.8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82万

单价:

¥1.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46.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本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所制订,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于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携相关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下载)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须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竞买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应按差额部分缴纳。交纳保证金,竞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交纳,也可以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支付系统中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可能出现相对较高的情形。为避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及余款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竞买人应根据本次拍卖需缴付的保证金的金额,及时与相关银行设定合理的支付额度。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或与相关银行联系。

七、[租赁情况]标的物的评估报告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和《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介绍》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详尽、客观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报名交保证金,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当地限购政策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35801242),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或接承办法官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的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送达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并且银行的贷款须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上),请意向竞买人竞拍前先去银行详细咨询相关流程及时间再谨慎购买,否则因贷款时间超时未缴入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本院拍卖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法院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2022年11月11日

竞拍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关于[常州市新北区蓝色港湾花园47幢丁单元1202室不动产(含不可移动装潢)]拍卖的公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州市新北区蓝色港湾花园47幢丁单元1202室不动产(含不可移动装潢)权证号:00630257,常国用(2013)第38057号;登记建筑面积:146.01㎡;总楼层/所在层数:17/12;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具体内容还可详见拍卖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附件等内容〕。

二、竞价时间: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2022年12月12日10:00]至[2022年12月13日10:00]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撤回、中止或暂缓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且受托人报名之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有问题也可在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本院或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9-82399757;4009629877、17397957971)。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九、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意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外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华城中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35801242),并在缴纳尾款后30日内(或接承办法官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等相关材料,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如果需要办理贷款的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送达至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并且银行的贷款须于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同上),请意向竞买人竞拍前先去银行详细咨询相关流程及时间再谨慎购买,否则因贷款时间超时未缴入所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四、司法网上拍卖房产个人贷款须知申办流程:1. 提出申请: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取得法院该拍品竞拍号后,在公告期内可与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联系并申请个人贷款,逾期不予办理。目前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仅为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商铺,具体是否符合贷款标准,由银行进行审核。银行客户经理接受您的贷款申请并收集所需全部资料,银行初审通过后将通知您,您可以至银行网点领取《贷款意向书》;2. 补足首付:您参加竞拍,如竞拍成功,请您在一周内向法院补足首付款,并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网点提交补充资料; 3. 贷款签约:银行对正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将签署有关合同文件,银行将协助法院与您一起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并办理放款手续;4. 贷款放款:银行通知您相关放款信息,请您至银行网点领取相关贷款文本。 法拍贷合作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符旭华电话:0519-82889902                                13775167766提供贷款服务的银行
1、邮储银行常州市分行(法拍贷合作机构)联系人:徐水平  电话:13921010117 (房贷中心:0519-68088285)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13961176758(0519-82830750)             李经理  电话:13511666269(0519-82828081)
3、兴业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联系人:庄经理  电话:0519-82622562,139158066114、金坛兴福村镇银行联系人:蒋经理 电话:0519-82807891,13093199620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联系人:徐萍 电话:13951202954 法院拍品情况
咨询电话:0519-82399713(王希禹);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0519-82399757(小袁)。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17397957971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举报电话:0519- 82399701(不接受拍卖咨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18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常州市新北区悠活城6幢乙单元2702室不动产

下一条: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新港路6幢丙单元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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