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退水渠路16号盛世名居21栋16层1单元1602室不动产
将于12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0513-69962741电话2:400-928851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须知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4日10时至2022年1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3/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90.rzFDK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退水渠路16号盛世名居21栋16层1单元1602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2012083084,产别:私产,幢号:21栋,房号:1602,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17,所在层:16,单元:1,建筑面积:131.8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套数:1。 特别提醒:本标的是以询价方式确定市场参考价。本次拍卖仅为房屋本身,不包含屋内的家具家电及装饰装修等附属物。标的物内现有案外人居住,案外人承诺于成交后一个月内清空搬离,交付房屋,具体以房屋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建议竞买人亲临现场看样,加深对标的物的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始拍卖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始拍卖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①、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②、标的物权属详细情况,以房产权属登记机部门的登记为准。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的流程和每个节点的时间,以房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有意者请在竞拍前,亲自到房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确认。③、如有申请E拍贷购房的意向,应在竞拍前向银行咨询E 拍贷的流程、贷款额度、贷款条件、银行受理E拍贷申请至银行贷款发放的时间,重点关注能否在法院规定的交款期限内将价款汇入法院指定帐户。在对上述情况完全了解后,征得行银行同意,可与银行先行办理涉及E拍贷贷款的相关手续;④、拍卖成交后,无论是否申请E拍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价款,逾期视为悔拍,应承担则违约责任。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应在竞拍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人在双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的十五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0427517213767)该账号仅接受竞买成功者缴纳尾款,保证金不能汇入该账号,如误汇入,退款流程将超过一个月。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填补后的差额由原买受人负担。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①、标的物转移登记,买卖双方各自应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时先垫付。所涉及的税费在税务机关核税后需交纳之前务必先行将所需交纳税费的明细组成和相关依据交法院审核,法院审核通过后,按当地现行政策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②、买受人在收到拍卖人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涉及标的物转移登记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应当向拍卖人提交标的物转移登记时代卖方垫付的有效税、费票据。拍卖人审核后,予以退付。③、买受人在收到拍卖人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涉及标的物转移登记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不向拍卖人提交标的物转移登时垫付的税、费款票据,该垫付款,由买受人自负。买受人在竞拍前,应自行向税务部门、权属管理登记部门,了解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情况。④、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液化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买受人应在竞拍前自行向水、电、物业、液化汽等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使用人是否欠水、电、物业、液化汽等费的情况。⑤、水、电、物业管理、汽化汽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⑥、能否办理标的物的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⑦、拍卖人不作转移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⑧、法院(拍卖人)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⑨、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3-69962741农润咨询电话:400-9288512
举报监督电话:0513-689100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退水渠路16号盛世名居21栋16层1单元1602室不动产的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3/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90.rzFDK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辖区退水渠路16号盛世名居21栋16层1单元1602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2012083084,产别:私产,幢号:21栋,房号:1602,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17,所在层:16,单元:1,建筑面积:131.8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套数:1。 特别提醒:本标的是以询价方式确定市场参考价。本次拍卖仅为房屋本身,不包含屋内的家具家电及装饰装修等附属物。标的物内现有案外人居住,案外人承诺于成交后一个月内清空搬离,交付房屋,具体以房屋交付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建议竞买人亲临现场看样,加深对标的物的了解。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2月14日10时至2022年12月15日10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拍卖财产市场参考价:565940元,第一次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因本标的为异地资产,暂不安排看样,详细可咨询电话:0513-69962741,400-9288512。也可关注“农润法拍”微信号了解详细情况。农润法拍可另行提供金融服务,有意者请自行联系,与法院无关。农润资产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当事人等相关权利人。动产公示期为二十天(内含前述五日的公示期),不动产公示期为三十五天(内含前述五日的公示期)。
六、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现状及土地性质,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在税务机关核税后需交纳之前务必先行将所需交纳税费的明细组成和相关依据交法院审核,法院审核通过后,按当地现行政策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传达的拍卖(变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交税手续,买受人在税务机关开具完税票局之日起五日内至我院办理垫付税款的退款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的缴费义务人应缴纳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0427517213767)该账号仅接受竞买成功者缴纳尾款,保证金不能汇入该账号,如误汇入,退款流程将超过一个月。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如有申请司法拍卖房贷款意向的,可咨询办理贷款业务银行: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陆经理 18962771699),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朱飞飞 15151357845,顾慧 1599666391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吴金锋182524807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支行(朱锦华 13962868881、顾剑18862800201)。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3-69962741
举报监督电话:0513-68910017农润咨询电话:400-92885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