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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朗兴业路33号十三座车位11

起拍价:

¥7.2184万

将于11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钱先生:手机:1352830323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2.8899万

保证金:

¥1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7.218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0.6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坐落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朗兴业路33号十三座车位11产权证号FC0015844物管/土地用途农村宅基地类型/性质国有/批准拨用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取得方式/建筑面积20.69平方米建成年份1999年房屋布局以现场为准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网络询价欠费情况物管费不详水、电费不详其它费用不详重要提示
1、拍卖标的现状。请竞买人前往现场看样确认,该标的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封清单、定向询价结果、室内财产询价结果报告已披露,请竞买人自行查阅。
2、税、费负担。成交后过户及办证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及办证所产生的设计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前往国土、税务等部门查询相关税、费情况。
3、迁移户口。法院不负责与拍卖房产有关联的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4、限购及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5、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对拍卖标的和竞买要求充分了解后再参与竞拍。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3日10时起为其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朗兴业路33号十三座车位11。(详见标的物介绍)起拍价:72184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5天前与本院联系。该房产现时由被执行人居住使用,没有移交给法院。涉案土地性质属农村宅基地,竞买意向人的宅基地受让资格需向本人户口所在地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宅基地受让资格的书面查询申请,且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和维持集体所有权不变。资格审查手续应于拍(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由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证明要注明竞买人为本村村民、名下没有任何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这三个情况),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或参拍,竞买人没有按期或不向本院提交符合条件的资格证明又参加竞拍的,本院不予办理过户交接手续,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能过户的风险。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网拍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的起拍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侨兴支行,账号:6228400617109909067),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705执恢110号],并将付款凭证拍照发送至13528303238,需注明联系方式、变卖标的物名称。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0-63986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2022年11月7日

变卖公告

窗体顶端变卖公告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3日10时起为其60天的变卖周期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上朗兴业路33号十三座车位11。(详见标的物介绍)起拍价:72184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5天前与本院联系。涉案土地性质属农村宅基地,竞买意向人的宅基地受让资格需向本人户口所在地镇(街)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宅基地受让资格的书面查询申请,且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和维持集体所有权不变。资格审查手续应于拍(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由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证明要注明竞买人为本村村民、名下没有任何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这三个情况),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或参拍,竞买人没有按期或不向本院提交符合条件的资格证明又参加竞拍的,本院不予办理过户交接手续,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该标的物暂不设定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变卖前标的物所欠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5天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能过户的风险。

八、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网拍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侨兴支行,账号:6228400617109909067),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705执恢110号],并将买受人身份资料和付款凭证拍照发送至13528303238,需注明联系方式、变卖标的物名称。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0-63986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352830323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2022年11月7日窗体底窗体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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