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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

起拍价:

¥37万

将于11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安化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姚女士:电话1:18230565282电话2:0737-722924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42.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9.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是坐落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不含家具家电)标的物坐落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夏宏兴、刘亚平,整栋楼9层,拍卖标的物处于部位的2楼,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分摊面积12.7平方米。该房屋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混合结构,建成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登记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南北朝向,简易装修。目前该房屋状态为已查封、已抵押,抵押权人为陈曾。该房屋目前已出租,承租人为姚志奇,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承租人。相关拍卖通知书已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当事人双方地址确认书中载明的地址。本次拍卖的执行依据为(2022)湘0923执恢443号,陈曾申请执行刘亚平、夏宏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上述房屋变卖起拍价:37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3万元。

变卖须知



二、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  

三、竞买人条件: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变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变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四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看样时间请提前以短信方式进行预约(变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400-765-1885,姚女士:18230565282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一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安化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交付,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及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被物权法认定为可以导致物权变更的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原因无法在不动产中心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竞拍

九、标的物因所有权转移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物所得款项优先支付原所有人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法各自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

十、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变前五个工作日)与安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十

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变卖款请在成交后五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行户名:安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8002636074110191002655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因本院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七、对于公告中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补齐再次拍卖所造成的差价及相关费用。请各位竞买人谨慎竞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齐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与须知,本拍卖公告的所有解释权归本院。
举报监督电话:0737-72243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400-765-1885,姚女士:18230565282
法院咨询电话:0737-7229247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关于此次拍卖的详细信息。

变卖公告

湖南省安化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0日10时至此公告期起始60天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变卖期60天))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变卖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不含家具家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7/0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标的物是坐落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不含家具家电)标的物坐落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夏宏兴、刘亚平,整栋楼9层,拍卖标的物处于部位的2楼,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分摊面积12.7平方米。该房屋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混合结构,建成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登记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南北朝向,简易装修。目前该房屋状态为已查封、已抵押,抵押权人为陈曾。该房屋目前已出租,承租人为姚志奇,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承租人。相关拍卖通知书已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当事人双方地址确认书中载明的地址。本次拍卖的执行依据为(2022)湘0923执恢443号,陈曾申请执行刘亚平、夏宏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上述房屋变卖起拍价:37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3万元。  

二、本次变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变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本次变卖不接受线下报名。  

三、竞买人条件: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竞买人委托他人变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变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变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须在竞价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  四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看样时间请提前以短信方式进行预约(变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400-765-1885,姚女士:18230565282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一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安化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交付,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及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被物权法认定为可以导致物权变更的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因标的物本身原因无法在不动产中心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竞拍

九、标的物因所有权转移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物所得款项优先支付原所有人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应当承担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依法各自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

十、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变前五个工作日)与安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变卖款请在成交后五日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化支行户名:安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8002636074110191002655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因本院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七、对于公告中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需补齐再次拍卖所造成的差价及相关费用。请各位竞买人谨慎竞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齐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与须知,本拍卖公告的所有解释权归本院。
举报监督电话:0737-72243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400-765-1885,姚女士:18230565282
法院咨询电话:0737-7229247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关于此次拍卖的详细信息。                                                                                                   安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是坐落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不含家具家电)标的物坐落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20号泰然楼一栋201室权证号码为715004681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夏宏兴、刘亚平,整栋楼9层,拍卖标的物处于部位的2楼,建筑面积129.17平方米,分摊面积12.7平方米。该房屋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混合结构,建成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登记日期为2015年9月24日,三室两厅两卫一厨,南北朝向,简易装修。目前该房屋状态为已查封、已抵押,抵押权人为陈曾。该房屋目前已出租,承租人为姚志奇,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承租人。相关拍卖通知书已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当事人双方地址确认书中载明的地址。本次拍卖的执行依据为(2022)湘0923执恢443号,陈曾申请执行刘亚平、夏宏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上述房屋变卖起拍价:37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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