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
将于12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胡法官:电话:0476-399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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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竞买须知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喀喇沁旗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最晚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晚在竞买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七、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必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政策和瑕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本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本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2、本次拍卖相关现场照片及视频仅为展示标的需要制作,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亲临展示现场,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具体用途、规划、属性等以相关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4、拍卖标的为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资产等不动产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四至界限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面积和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后权属过户时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及附属资产的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现状与产权证书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存在产权证无法过户或产权证面积调整减少、增加等情况,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负费用,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拍卖标的,本院不作办理权属登记的任何承诺;本院不作户口登记的任何承诺,买受人以拍卖标的无户口登记、不能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被注销等一切涉及户口登记问题要求悔拍、退款的,本院不予准许。拍卖物为车辆的,车辆的外观、结构、性能、配置、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的结构、性能、质量、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等是否存在问题不作担保。车辆的年检、违章、事故等相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车辆的结构、性能、质量、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年检、违章、事故等存在问题要求悔拍、退款的,本院不予准许。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车辆办证政策,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设施、电缆、用水、用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为准,法院对此不作保证。
6、拍卖标的为机器设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目前已闲置停用,无保养及维护;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对外观和内在的品质状况、性能和零部件的完整性等残存的使用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时为准,法院对此不作保证。买受人需拆卸设备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拆卸,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或造成财产损失,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7、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交易、交付、水、电、供热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标的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供热、管理等欠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
8、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规划、房产、不动产登记中心、交警车辆管理所、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拍卖标的存在违法、违章、罚款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接受处理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
9、拍卖标的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权属转移登记完毕时间不确定,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而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10、拍卖标的未腾空的,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交付,具体时限不能确定。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公告》所示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897209523765,开户联行号:103194725317)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应按照上述时间及时交接拍卖标的并办理相关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交接、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买受人悔拍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拍卖公告及其他拍卖资料。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476-3998136
法院咨询电话:0476-3998136拍辅机构电话:1590476576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关于位于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C#-商铺-119~219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3003),C#-商铺-120~220(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3002),C#-住宅-306号(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2998),C#-住宅-311号(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字第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2999),C#-住宅-317号(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3000)五处不动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喀喇沁旗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C#-商铺-119~219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3003),评估价:1091700元。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C#-商铺-120~220(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3002)评估价:747900元。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C#-住宅-306号(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2998)评估价:192720元。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C#-住宅-311号(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字第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2999)评估价:192720元。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海日罕街园丁花园C#-住宅-317号(房权证号为蒙房权证西乌珠穆沁旗字第170021303000)评估价:192720元。起拍价:2417760.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之前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最晚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4日起至2022年12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11月30日10:00--10:30时安排看样。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必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政策和瑕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在缴纳保证金当日须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通过结果,同时在竞买成交后,成交裁定出具前再次进行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两次核验结果均需提交本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本院将出具成交裁定等过户手续,未提交两次购房资格核验通过结果证明,不具备连续性购房资格的,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竞买成功后自行承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2、本次拍卖相关现场照片及视频仅为展示标的需要制作,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亲临展示现场,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拍卖标的具体用途、规划、属性等以相关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4、拍卖标的为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资产等不动产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四至界限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面积和实际面积以拍卖成交后权属过户时登记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房屋及附属资产的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现状与产权证书不一致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存在产权证无法过户或产权证面积调整减少、增加等情况,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和自负费用,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拍卖标的,本院不作办理权属登记的任何承诺;本院不作户口登记的任何承诺,买受人以拍卖标的无户口登记、不能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被注销等一切涉及户口登记问题要求悔拍、退款的,本院不予准许。拍卖物为车辆的,车辆的外观、结构、性能、配置、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的结构、性能、质量、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等是否存在问题不作担保。车辆的年检、违章、事故等相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车辆的结构、性能、质量、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年检、违章、事故等存在问题要求悔拍、退款的,本院不予准许。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车辆办证政策,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设施、电缆、用水、用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为准,法院对此不作保证。
6、拍卖标的为机器设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目前已闲置停用,无保养及维护;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对外观和内在的品质状况、性能和零部件的完整性等残存的使用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时为准,法院对此不作保证。买受人需拆卸设备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拆卸,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或造成财产损失,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7、拍卖标的权属变更登记、交易、交付、水、电、供热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标的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供热、管理等欠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
8、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规划、房产、不动产登记中心、交警车辆管理所、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拍卖标的存在违法、违章、罚款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接受处理后再依法主张相应权利。
9、拍卖标的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权属转移登记完毕时间不确定,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而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10、拍卖标的未腾空的,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交付,具体时限不能确定。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拍卖标的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说明: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无。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897209523765,开户联行号:103194725317)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支付提示:因标的本身价值、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涉及限额过高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举报监督电话:0476-3998136
法院咨询电话:0476-3998136拍辅机构电话:0476-399813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同步查询。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