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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建设南路新塘村21栋640号房屋及其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15万

将于12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吉德拍卖郭女士:手机:133073260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5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1.4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建设南路新塘村21栋640号房屋及其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依据(2022)湘0304执148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标的所有权人李自秋(共有人:刘凯兵)标的协商议价信息双方议价结果150000元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权证号码149447合同备案登记号/土地权利证书号2003-21F16378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其他共有房屋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是否能过户,由买受人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中心咨询)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产权面积51.46㎡套内面积/共有分摊面积/共有宗地面积/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第1层/总6层标的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查封情况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抵押给:刘利慈拖欠税费等情况/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2室2厅1卫1厨房(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建成年代1988年房屋朝向南北装修情况90年代装修(以实际看样为准)租赁情况无钥匙情况被执行人持有是否已腾空未腾空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其他介绍/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税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公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之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本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除本公告公示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外,本案没有委托任何辅拍及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声称受法院委托中介本次司法拍卖的行为均为诈骗,请广大意向买受人切勿轻信。本公告系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法律文书,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竞买须知。未经本院书面许可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特别说明:
1、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事项(有无历史欠税、历史欠费、滞纳金、罚款等)进行进一步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该标的物国有土地性质为“划拨”,是否能过户请在拍卖前向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买受人需负担后续过户过程中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义务。
3、该标的成交后,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拍卖公告中评估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款或者找补金额。
4、该标的经现场勘查现状为被执行人自住,装修较为陈旧,在临街处于90年代有搭建一间约12平米的简易房屋(此部分不在产权证范围内)。
5、标的内所有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不在此次拍卖标的范围内。
6、该标的有物业服务,无物业服务收费项,具体需详询物业公司。
7、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咨询解。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2/03机构名称: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本规定之“近亲属”依照《民法典》概念中的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暂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2022年11月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拍前竞买人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2022年12月1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板塘支行,账    号:8817 2423 0123 97045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携带拍卖款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湘潭市岳塘市人民法院(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然后在约定时间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8602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标的物
咨询电话:吉德拍卖4006636466/郭女士13307326022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竞拍公告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建设南路新塘村21栋640号房屋及其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次拍卖公告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32/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建设南路新塘村21栋640号房屋及其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149447号),房屋用途:住宅,产权面积:51.46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登记时间:2018年2月5日,土地性质:划拨(是否能过户,由买受人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中心咨询),房屋所在层/总层数:第1层/总6层,户型:2室1厅1卫1厨房(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该标的物议价结果为:150000元,起拍价:150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公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之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本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案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仅为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后附联系方式),本案没有委托任何其他辅拍及中介机构,其他机构声称受法院委托中介本次司法拍卖的行为均为诈骗,请广大意向买受人切勿轻信。本公告系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法律文书,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竞买须知。未经本院书面许可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特别说明:
1、该标的物国有土地性质为“划拨”,是否能过户请在拍卖前向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买受人需负担后续过户过程中的补缴土地出让金义务;
2、该标的经现场勘查现状为被执行人自住,装修较为陈旧,在临街处于90年代有搭建一间约12平米的简易房屋(此部分不在产权证范围内);
3、标的内所有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不在此次拍卖标的范围内;
4、该标的有物业服务,无物业服务收费项,具体需详询物业公司。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307326022郭女士)。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七日内(2022年12月1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板塘支行,账  号:8817 2423 0123 970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名称以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304执1489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较大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31-58286027司法辅助服务指定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吉德拍卖4006636466/郭女士13307326022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
网址: http://sf.taobao.com/0732/03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上一条: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52号众一国际1单元0701015号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

下一条: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天马山南路20号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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