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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自建房

起拍价:

¥612.73万

将于12月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龙山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孟法官:手机:1817438727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2.73万

保证金:

¥5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12.73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48.0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一、估价对象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地址坐落湖南省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101、201等五套房,房屋面积:1048.0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华塘字第710002094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61273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加幅度20000元。

竞买须知

关于网络拍卖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自建房的公告龙山县人民法院将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10时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山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43/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估价对象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地址坐落湖南省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101、201等五套房,房屋面积:1048.0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华塘字第710002094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61273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加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至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9:00--12:00时安排看样。咨询联系方式:孟法官1817438727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华融湘江银行为该标的物的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山县支行账号:18860901040010629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43-62233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孟法官1817438727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龙山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竞拍公告

龙山县人民法院将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10时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龙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山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43/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估价对象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地址坐落湖南省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101、201等五套房,房屋面积:1048.0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华塘字第710002094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61273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加幅度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至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9:00--12:00时安排看样。咨询联系方式:孟法官1817438727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华融湘江银行为该标的物的抵押权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山县支行账号:18860901040010629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43-622332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孟法官1817438727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龙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标的详情



一、估价对象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地址坐落湖南省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岳麓大道101、201等五套房,房屋面积:1048.07平方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华塘字第710002094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起拍价:6127300元,保证金500000元,增加幅度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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