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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莺歌苑14号302室

起拍价:

¥152万

将于11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电话1:025-58998278电话2:025-5899820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217.0828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52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第一次)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1月29日10时至2022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5/15,户名: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16时前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按弃标处理,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拍卖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申请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相关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5-58998278,025-58998207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淘宝网客服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8日

竞拍公告

拍 卖 公 告(第一次)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9日10时至2022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5/15,户名: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京市建邺区莺歌苑14号302室。起拍价:152万元,市场价格:217.082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16时前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按弃标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接受咨询、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时间进行看样。可在工作时间内直接联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咨询、看样的工作人员(电话:025-58998278)。另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电话:4009629877。

四、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联系方式:交通银行 — 施经理 —  13605182004民生银行 — 黄经理 — 13770751026中国银行 — 赵经理 — 13912984289重要提示:本套拍品银行是否能够提供贷款、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筹款并缴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周内自行联系银行协商洽谈)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同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除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外未与其他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或委托,请意向人自行向本院或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相关事宜。如发现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如拍品存在结构、区划改动等情形,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测绘配图登记为准,恢复原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拍品处置法院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款中优先受偿,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拍卖人无涉。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调取和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名下其它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本院已开通“一案一账号”功能,在公告中已经公示本院本案的子账号,买受人可放心按本院公告中公示的帐号进行余款缴纳。除在开拍前有委托外,余款缴纳人,须与竞买成功人姓名等个人信息一致。如在缴纳余款过程中因法院账号原因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直接联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咨询、看样的工作人员(电话:025-58998278)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2月1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账号:6232610210000680868),在买受人缴款结束后(办理司法拍卖贷款的,需待银行将贷款审核材料送至法院后),拍品处置法院在十五日内向买受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票据等文件材料。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本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利以及司法查封的解除手续,在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交付标的物实物。不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实物,由本院在拍卖款付清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交付买受人。

十一、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案件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25-58998278,025-58998207非工作时间恕不接受咨询淘宝网客服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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