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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

起拍价:

¥20万

将于11月1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谭生、张助理、胡书记员:电话1:13631812109电话2:0750-3936781电话3:0750-39360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4.533939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0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3.6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010004759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23.63㎡总楼层数:8层所在楼层:7层使用权类型/房屋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1998年登记日期:2015年06月12日土地终止日期:2062年12月17日特别提醒事项:上述房产内部已重大改造,具体户型情况已看不出,其与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2房打通使用。本次拍卖标的仅为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不涉及打通使用的702房,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恢复原状,相关过户、验收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向鹤山市住建局等政府部门核实了解,以政府职能部门的答复意见为准,本院对过户、验收等事项不作保证,竞买人出价即视为已了解全部瑕疵及风险事项。

变卖须知

拍卖须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进行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变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拍前竞买人可通过网拍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的起拍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预缴款请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并依法办理变卖标的物的清场移交。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01200010542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22执217号拍卖款]字样,并电话告知承办人。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本次变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以及所有欠、补缴、增值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缴费金额以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三、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明确,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0-3936187。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0月28日

变卖公告

关于对位于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的变卖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对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进行变卖活动,(账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0/01),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 :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010004759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23.63㎡总楼层数:8层所在楼层:7层使用权类型/房屋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1998年登记日期:2015年06月12日土地终止日期:2062年12月17日特别提醒事项:上述房产内部已重大改造,具体户型情况已看不出,其与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2房打通使用。本次拍卖标的仅为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不涉及打通使用的702房,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恢复原状,相关过户、验收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向鹤山市住建局等政府部门核实了解,以政府职能部门的答复意见为准,本院对过户、验收等事项不作保证,竞买人出价即视为已了解全部瑕疵及风险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定向询价结果为人民币345339.39元,起拍价为人民币200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每次竞价增幅为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提示:竞投人如有网络竞拍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13902887971,龙经理,联系电话:18200699468。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注:委托参拍竞买的,请于正式开拍至少五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参拍的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法院不再接收。委托参拍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3631812109(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预约后另行通知看样时间和集中地点,预约看样截止2022年11月7日前(节假日除外),没有提前短信预约的,不能参加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卖双方交易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搬迁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九、过户的税费及补缴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原证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对涉案标的进行清场移交。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网拍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预缴款请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01200010542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请注明:[(2022执217号拍卖款],并及时告知承办法官,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原买受人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补足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张助理:0750-3936781,胡书记员:0750-3936050  谭生:1363181210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法院
监督电话: 0750-1236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0月28日

标的详情



一、  拍卖标的物 :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0100047593号】的房产。建筑面积:123.63㎡总楼层数:8层所在楼层:7层使用权类型/房屋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成年份:1998年登记日期:2015年06月12日土地终止日期:2062年12月17日特别提醒事项:上述房产内部已重大改造,具体户型情况已看不出,其与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2房打通使用。本次拍卖标的仅为鹤山市沙坪新升苑83号之二701房,不涉及打通使用的702房,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需自行恢复原状,相关过户、验收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向鹤山市住建局等政府部门核实了解,以政府职能部门的答复意见为准,本院对过户、验收等事项不作保证,竞买人出价即视为已了解全部瑕疵及风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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