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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800号3栋1单元7号房产所有权

起拍价:

¥47.5122万

将于11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全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长河拍卖:手机:180114181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7.5122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7.5122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0.4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攀枝花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800号3栋1单元7号房产所有权起拍价:47.5122万元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定价依据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询价确定执行案号(2022)川1825执287号所有权人陈素英共有方式单独所有房产证证号攀房权证东私字第00073544号房屋建筑面积110.42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登记时间2012年4月25日房型三室两厅一厨一卫房屋朝向南北朝向所在建筑物总层数7标的所在楼层3有无电梯无装修程度简装房屋现状空置有无租赁无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有无居住权人无有无抵押有有无欠缴物业费等无标的优势拍卖房产位于攀枝花大道中段800号,地处繁华地段,常住人口密集;周边分布有攀枝花中心医院、攀枝花东区妇幼保健院、攀枝花第五小学、攀枝花第六小学、攀枝花外国语学校华山分校、攀枝花经贸旅游学校、仁和第一水果交易市场、农业银行、农信银行等单位,生活配套设施完善。

竞买须知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公告不一致的风险及公告发布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未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法院即可认定为毁拍,并收回标的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果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两次拍卖价款的差价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835-7227119(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咨询请拨打公告上的咨询电话)

十四、
咨询电话:180114181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河拍卖”

竞拍公告

公告标题:攀枝花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800号3栋1单元7号房产所有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7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攀枝花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800号3栋1单元7号房产所有权。整体起拍价人民币47.512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0.3万元及其倍数。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法官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条),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通过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询价,确定该标的的处置参考价为人民币47.5122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人民币47.5122万元。
(四)本院已委托四川长河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机构。有意竞买者请拨打联系电话180114181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河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共同到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本公告不一致的风险及公告发布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五)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能否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均不对能否过户做任何的担保和承诺。
(八)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本院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该房屋交付前所欠缴的水、电、气、光纤、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
(十)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四、执行案号:(202
2)川1825执287号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看样联系电话:180114181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河拍卖”。看样时间:有意者请致电辅拍机构,由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看样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全支行;账号:9558852319000798463,汇款用途注明:(2022)川1825执287号拍卖成交款)。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数额相对较高的,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或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攀枝花市东区新宏路11号6幢1-1号住宅及A1-04号车位

下一条: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907号17幢1-8号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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