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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110号光明小区7号楼4单元9号

起拍价:

¥54.4862万

将于11月1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0310-55208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8.1077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4.486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房产信息表房产名称邯山区农林路110号7号楼4单元9号住宅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用于住宅划拨土地坐落位置位于邯山区农林路110号光明小区7号楼4单元9号住宅房屋(建筑面积:85平方米)拍品所有人李XX权证情况冀(2019)邯郸市不动产权第0019698号现状租赁情况无抵押情况有是否腾空是否装修是是否有钥匙有瑕疵情况不详拍品介绍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竞买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第一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第二条、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认真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不含内部设施),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费用增加的,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不动产承载的人员户口及其他相关手续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第三条、标的物过户、办证涉及的相关税、费。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欠缴水、电、物业服务费及其他不明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第四条、竞买人应当在竞拍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第五条、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竞买的,须在竞拍日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第六条、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日五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第七条、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第八条、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折抵竞买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均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第九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第十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全部竞买价款,视为悔拍),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第十一条、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收到确认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产生的费用承担等一切已知、未知后果。第十二条、标的物流拍接受人接受以物抵债的,接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收到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由接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产生的费用承担等一切已知、未知后果。第十三条、买受人(接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网络、物业服务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网络、物业服务等欠费由买受人(接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接受人)自行承担。第十四条、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第十六条、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第十七条、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业务
咨询电话:0310-5520877
举报监督电话:0310-5808777/552019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2022年10月26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9日10时至2022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110号7号楼4单元9号住宅房屋[产权证号为:冀(2019)邯郸市不动产权第0019698号;建筑面积85平方米]。拍卖起拍价为54486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涉案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限购政策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日五天前向法院申请,并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拍卖日前报名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拍卖日前经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隐性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现状为准,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设施)。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信息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3、本拍卖标的物他人不享有租赁权。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确认。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6、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竞买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后的差额部分)交至法院案款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法院案款账户名称: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账号:040500052930010890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人民支行。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三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8、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的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9、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10、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1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并自收到本院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税费票原件,逾期本院不再受理,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注:相关税、费不及时缴纳,会影响产权及时过户,因此而导致标的物发生的损毁、灭失、费用承担等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的水、电、网络、物业服务等欠费及过户费用、其他不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注:对无证建筑物能否办理产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五日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展示。实地看样,可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310-5520877
监督电话:0310-5808777、5520198(咨询业务请勿拨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邯郸市复兴区联防西路与光华大街交口复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2022年10月26日

标的详情

房产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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