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竞买须知黄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05日10时至2023年01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 /,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黄骅市鑫鑫家园2-2-401室不动产一处进行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拍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竞价规则:本次竞价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里,通过竞价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竞价系统将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拍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即时最高报价应价)。竞价会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时间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不能撤回。竞价会结束时,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九、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根据评估报告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竞拍前竞买人的相关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公告所示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01月11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司法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612765065(王先生)法院电话:0317-5811592(刘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7-581155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黄骅市鑫鑫家园2-2-401室不动产一套司法变卖公告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05日10时至2023年01月04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物:黄骅市鑫鑫家园小区2-2-401室不动产一套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1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0.5万元 参考价:136.8925万元拍卖标的物产权面积161.05㎡,其中建筑面积124.57㎡,公摊面积14.98㎡,储藏间(车库)面积21.5㎡,房屋所有权证号:黄骅市房权证黄骅市字第116445号,标的物为二被执行人共有,未腾空(使用中),有抵押,无租赁,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气、热、物业等各项费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在规定时间缴纳。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7日(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须经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证其支付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标的物坐落于河北省黄骅市振兴街西侧鑫鑫家园小区,有抵押,抵押权人: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租赁,未腾空,欠税费不详,按现状拍卖,能否过户情况不详,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工作日)内与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号。买受人应当在2023年01月11日16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沧州市天悦拍卖有限公司签署《确认书》请买受人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或网络资金账户将尾款汇入该账户。结算账户名称: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990200177291160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骅支行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或网络资金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8、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并亲自前往看样。
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九、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司法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612765065(王先生)法院电话:0317-5811592(刘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317-581155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