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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东三排第五幢住宅

起拍价:

¥170万

将于11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庆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魏法官:电话:0934-322214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70.4866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70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22.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东三排第五幢住宅,拍卖对象坐落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与朔州西路交汇处西北侧。东临长庆大道,南临朔州西路,西临巷道,北临弘化西路。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所在地块地势平坦,与周边地块基本持相同高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七通”(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暖、天然气)及已建成投入使用。拍卖标的属低层建筑,总层数2层,所在层为第1-2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22.80平方米;拍卖对象楼宇水、电、暖及天然气齐全,设施设备较完善;系标准层高;户型满足正常生活使用,布局规则;南北朝向;两面采光;建成年代为2007年;楼栋外墙面贴瓷砖;安装铝合金窗、铁栅栏门及围墙。房屋类型为成套住宅,用途为住宅,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院落)、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拍资产隶属人为曹坤。拍卖对象属小产权房。评估价:1704866元拍卖价:170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加价幅度:8000元。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1月22102022年11月23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934/06,户名: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东三排第五幢住宅,拍卖对象坐落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与朔州西路交汇处西北侧。东临长庆大道,南临朔州西路,西临巷道,北临弘化西路。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所在地块地势平坦,与周边地块基本持相同高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七通”(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暖、天然气)及已建成投入使用。拍卖标的属低层建筑,总层数2层,所在层为第1-2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22.80平方米;拍卖对象楼宇水、电、暖及天然气齐全,设施设备较完善;系标准层高;户型满足正常生活使用、布局规则;南北朝向;两面采光;建成年代为2007年;楼栋外墙面贴瓷砖;安装铝合金窗、铁栅栏门及围墙。房屋类型为成套住宅,用途为住宅,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院落)、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拍资产隶属人为曹坤。拍卖对象属小产权房。 评估价:1704866元       拍卖价:170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        加价幅度:8000元。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竟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竟买的,应于开拍前3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竟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竟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1月26日9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庆城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庆城支行营业室,开户账号:6228404027019050166),并在缴纳尾款后7日内(节假日除外)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庆城县庆华路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收款收据。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执行法院办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及移交。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竟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竟拍价格,严禁竟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电话:魏法官 0934-3222146。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一4008222870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拍 卖 公 告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11月23日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f.taobao.com/0934/06户名: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东三排第五幢住宅,拍卖对象坐落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与朔州西路交汇处西北侧。东临长庆大道,南临朔州西路,西临巷道,北临弘化西路。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所在地块地势平坦,与周边地块基本持相同高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七通”(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暖、天然气)及已建成投入使用。拍卖标的属低层建筑,总层数2层,所在层为第 1-2 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22.80平方米;拍卖对象楼宇水、电、暖及天然气齐全,设施设备较完善;系标准层高;户型满足正常生活使用,布局规则;南北朝向;两面采光;建成年代为 2007 年;楼栋外墙面贴瓷砖;安装铝合金窗、铁栅栏门及围墙。房屋类型为成套住宅,用途为住宅,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院落)、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拍资产隶属人为曹坤。拍卖对象属小产权房。 评估价:1704866元 拍卖价:1700000元 保证金:300000元 加价幅度:8000元。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有意者可与本院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确定看样时间组织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执行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以冲抵价款。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庆城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庆城支行营业室,开户账号:62284040270190501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魏法官 0934 -3222146.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一热线:400822287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甘肃省庆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东三排第五幢住宅,拍卖对象坐落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庄小区,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与朔州西路交汇处西北侧。东临长庆大道,南临朔州西路,西临巷道,北临弘化西路。宗地形状为较规则多边形,所在地块地势平坦,与周边地块基本持相同高度;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内外“七通”(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暖、天然气)及已建成投入使用。拍卖标的属低层建筑,总层数2层,所在层为第 1-2 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222.80平方米;拍卖对象楼宇水、电、暖及天然气齐全,设施设备较完善;系标准层高;户型满足正常生活使用,布局规则;南北朝向;两面采光;建成年代为 2007 年;楼栋外墙面贴瓷砖;安装铝合金窗、铁栅栏门及围墙。房屋类型为成套住宅,用途为住宅,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院落)、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拍资产隶属人为曹坤。拍卖对象属小产权房。 评估价:1704866元 拍卖价:1700000元保证金:300000元 加价幅度: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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