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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南街95-A号D3幢2单元221室

起拍价:

¥76.8万

将于11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新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吉德拍卖刘先生:手机:199746513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96万

保证金:

¥7.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6.8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1.2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执行案号(202
2)湘1128执恢210号标的物名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南街95-A号D3幢2单元221室调查情况1.标的物所在地(或为何人保管)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南街95-A号D3幢2单元221室2.标的物产权信息不动产权证号:湟房权证2014字第07361号第07362号;登记建筑面积121.27平方米。3.钥匙控制情况无钥匙4.查封、抵押情况(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已被新田县人民法院查封(首封)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等)无6.房产占用情况及其联系方式在住7.优先购买权无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学位、水、电、气、物业、装修、总楼层及所在楼层、朝向)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精装房,不包含家具家电2.交割标的物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竞买人应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和当事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五、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当与其代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若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代理人为买受人。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八、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九、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于拍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无需交纳保证金即可参与竞买。但债权数额少于保证金数额的按照差额部分交纳。

十二、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人民法院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竞买人以及其他能够确认竞买人真实身份的信息、密码等,应当予以保密。

十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十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五、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阅拍卖标的物相关资料,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人民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六、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相对较大。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因报名、支付拍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拍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九、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在拍卖三十日前公告。

二十、本次拍卖竞价程序不少于二十四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低于加价幅度的出价无效。

二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二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金额作为交纳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流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线下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请交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款凭证前来本院办理退款事宜。本拍卖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二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法院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价款余额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二十四小时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冻结的买受人交纳的款项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二十四、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二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拍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十七、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拍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所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被执行人承担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税费。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将在拍卖成交款中预留。本院未能查明的,在过户登记时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十八、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二十九、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拍卖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三十、能否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及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和办理二次权属转移登记增加的费用自负,拍卖人(法院)不作权属转移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权属转移登记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十一、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费用自理(拍卖公告中载明非由买受人承担的除外)。

三十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三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三十四、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并及时在网络司法拍卖(拍卖)平台公告原因或者理由。

三十五、参加拍卖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三十七、本《竞买须知》与《拍卖公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拍卖公告》为准。

竞拍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南街95-A号D3幢2单元221室(第二次)拍卖公告 新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日10:00--2022年11月2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新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田县人民法院,法院名称:新田县人民法院,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6/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041.79e21319apPiTS)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南街95-A号D3幢2单元221室[产权证号:湟房权证2014字第07361号、第07362号]的房产。本次拍卖标的物双方议价结果为96万元,起拍价为人民币76.8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7.5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0.75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报名,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当与其代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4、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照差额部分交纳。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竞价程序不少于二十四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低于加价幅度的出价无效。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程序开始前一日止接受电话咨询,拍卖标的展示看样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标的现场查看须提前申请预约。拍卖标的物详细信息及看样、咨询。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9974651363刘先生/19976770993王女士。吉德拍卖公司:400-6636466

七、特别提示
1、房屋包括装修装饰等不动产财产,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可移动财产。
2、拍卖成交,买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办理拍卖标的物交割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3、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权属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4、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它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5、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6、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7、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规划、房产、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权属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及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阅拍卖标的物资料,亲临展示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金额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线下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请交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款凭证前来本院办理退款事宜。本标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买受人拍卖余款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本院以下指定账户:{请买受人注明姓名和资产名称,执行案号:(2022)湘1128执恢210号}户   名:新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田支行账   号:6232637500103618131开户联行号:104565901001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司法拍卖因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金额相对较大。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竞买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9974651363刘先生/19976770993王女士吉德拍卖公司:400-6636466咨询热线:40066364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新田县人民法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新田县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3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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