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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10幢4单元4层401室的房屋及不可分割部分

起拍价:

¥25.1万

将于10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云梦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夏法官:电话1:15549575951电话2:0712-422022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9.0155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5.1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4.7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云梦县城关镇云陡路特3号(东方红10号楼)10幢4单元4层401室的房屋及不可分割部分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鄂0923执944号之二房屋产权证鄂云房权证城关字第2014060265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张翠兰、熊斌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年5月18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经营情况无钥匙有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云梦县人民法院法院查封抵押抵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分行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04.79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中档装修房屋户型房屋楼层4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评估总价390155元(包含房屋内的装修装饰、给排水、供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厨卫电器、空调等,具体以房屋现状为准)费用总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税费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依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和数额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等费用欠费不详,均竞买人自行承担;初始办证费由竞买人承担。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变卖须知

湖 北 省 云 梦 县 人 民 法 院变 卖 须 知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7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12/05),现公告如下: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2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价全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价全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竞价成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龙岗路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梦县支行,账号:6228401617216491164)。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看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价全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规定、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2-4220457云梦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2-4220229                                                                                                                                               云梦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变卖公告

湖 北 省 云 梦 县 人 民 法 院变 卖 公 告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7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12/05),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云梦县城关镇云陡路特3号(东方红10号楼)10幢4单元4层401室的房屋及不可分割部分起拍价:25.1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规定、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竞价成功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并在竞价成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云梦县人民法院(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龙岗路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云梦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梦县支行,账号:6228401617216491164)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司法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2-4220229
监督电话:0712-4220457云梦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云梦县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ifa. taobao.com/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云梦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高潮村(16号楼)

下一条:位于松滋市新江口镇二环路B幢402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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