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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房屋

起拍价:

¥34.11162万

将于11月9日09: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毛法官:电话1:13809367696电话2:0936-27200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7.9018万

保证金:

¥3.4112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4.1116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4.9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甘0725执1499号之一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产权证山国用(2011)第257号标的开发公司甘肃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商用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山丹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34.93㎡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无房屋户型房屋楼层五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好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市价379018元费用总价税费以相关部门计算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费: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2、卖方税费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费: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费用以实际计算为准

竞买须知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9日9时至2022年11月10日9时止,在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9.VJsJLG,)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134.93㎡)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起拍价:341116.2元,保证金:34112元,增价幅度:2000元。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上述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物业费、取暖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双方承担)。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丹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竟买成功后,竟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山丹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竟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1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竟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竟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竟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竟买人一旦作出竟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1月14日前缴纳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2年11月1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丹县人民法院(地址:甘肃省山丹县新城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1.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账号:2718330104000112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s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竟买人竟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竟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竟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竟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36-27200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 0936-2720026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竞拍公告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房屋公告(一拍)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9日9时至2022年11月10日9时止,在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6/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9.VJsJLG,)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134.93㎡)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起拍价:341116.2元,保证金:34112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0月9日9时至2022年11月7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11月7日9:00时--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请亲自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房产修建手续,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及规定,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2.标的物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1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丹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仁和分理处,账号:2718330104000112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s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6-2720020本规则其他未经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联系人:毛法官
法院咨询电话:0936-272002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2号楼2单元5层501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甘0725执1499号之一房屋产权证无土地产权证山国用(2011)第257号标的开发公司 甘肃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商用是否已腾空是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 经营情况无钥  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山丹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34.93㎡平方米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无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五层房屋朝向南北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好其他介绍 标的物估值市价379018元费用总价税费以相关部门计算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费: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2、卖方税费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费: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其他费用以实际计算为准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3号楼7层703室房屋

下一条:山丹县山红路浙江商业城(绿城山水)高层3号楼9层904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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