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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仙槎路4号三座首层23号建筑面积5.36㎡

起拍价:

¥0.5688万

将于10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京东网络辅助服务团队:电话:400-836302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157万

保证金:

¥0.0569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0.5688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5.3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房产信息.zip

变卖须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9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8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5)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即变卖的起拍价全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参与竞买上述标的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住房限购区域内现行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当地现行相关限购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住房资格条件或所竞得变卖标的物套数违反现行限购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缴清款项后将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交至法院拍卖小组。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账号:6228400097119162868,需备注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604执5657号,执行员黄小茁],并将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汇款凭单传真、邮箱或提交至法院(传真号码:0757-83808782;邮箱地址:2918538723@qq.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买受人联系方式、拍卖标的物名称、案号及执行员名字。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不动产: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及存在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变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动产:成交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提取,因标的物交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监管费、拆卸费、搬运费、车辆违章费、检修费、拖车费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拆卸、搬运、交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京东网络辅助服务团队。
举报监督电话:0757-8312815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变卖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仙槎路4号三座首层23号的变卖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9日10时至2022年12月28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5),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仙槎路4号三座首层23号。权利证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100132521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100132520号;房屋建筑面积:5.36㎡;登记日期:2013-04-09;土地/房屋用途:未注明/住宅(车位);土地使用期限:未注明。本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起拍价人民币5688元,保证金人民币569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元及其倍数。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本次拍卖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有意参与拍卖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400-8363020。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联系电话400-822-2870。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3天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账号:6228400097119162868,需备注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604执5657号,执行员黄小茁],并将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汇款凭单传真、邮箱或提交至法院(传真号码:0757-83808782;邮箱地址:2918538723@qq.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买受人联系方式、拍卖标的物名称、案号及执行员名字。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约三十个工作日),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买受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并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本人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至本院。如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按撤销本次拍卖处理,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责任或后果。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约三十个工作日)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未办理及存在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变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或拨打12366查询税费相关问题。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特别事项提醒:
1、执行所依据的文书为(2021)粤0604民初24373号。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事项通知;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被执行人曾观平、刘伟容送达网络拍卖事项通知,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2、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
监督电话:0757-83128159传真电话(自动接收):0757-83808782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附件 禅城区司法拍卖房屋税(费)种计算表                                                                                                                                                                                                                                 制表日期:2020年5月14日原权属人身份房产性质税(费)种税 率 及 征 免 税 情 形        自  然  人    住  宅增值税(购买)<2年(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2年免征增值税(自建) 免征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2%个人所得税<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买卖转让收入全额×2%拍卖转让收入全额×3%≥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免征印花税免征契 税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非 住 宅增值税能提供购买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差额注2×5%不能提供购买发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2%个人所得税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不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买卖转让收入全额×2%拍卖转让收入全额×3%土地增值税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房5%,其他6%。印花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契 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非 自 然 人住 宅/非 住 宅增值税项目类型计算方法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非 自 建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购买发票:差额注2×5%差额注2×5%-已预缴税款不能提供购买发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差额注2×5%差额注2×5%-已预缴税款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自 建小规模纳税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9%-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城建税增值税实缴税额×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实缴税额×2%企业所得税仍正常申报的查账征收企业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仍正常申报的核定征收企业原企业属非正常户/注销户/下落不明户(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25%土地增值税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印花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契 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注:1.表格中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全部不含增值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含增值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1+9%或者5%)。2.差额=(全部含增值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者契税计税依据加增值税)÷(1+9%或者5%),其中,2016年4月30前购入的按发票价格直接减除;2016年5月1日后购入的按含增值税的发票价格减除。3.在计算印花税时,若合同中已列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则按不含税价加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如果合同中未列明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则以合同列明金额加价外费用作为计税依据。4.本资料征免税(费)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5.若纳税人符合各税(费)种税收优惠条件,可按各税(费)种最新政策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标的详情

标的物详情请自行下载附件查看(附件信息仅供参考)--
相关附件:

房产信息.zip

上一条: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21号桂丹颐景园冠云1213房建筑面积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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