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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号楼1单元402室

起拍价:

¥66.81万

将于11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灵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栋:电话1:19809339098电话2:0933-8559129电话3:0933-85590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6.81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6.81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9.4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号楼1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17)灵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建筑面积129.47㎡]。

竞买须知

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3日10时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3/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4.JJoHZ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号楼1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17)灵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建筑面积129.47㎡]。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1月13日10时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止;起拍价:668100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品权属变更办理及费用负担: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五、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灵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帐号:2725210104001256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灵台县支行),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此公告同时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特别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详细信息可前往灵台县人民法院当面咨询。
联系电话:  0933-8559129  0933-8559096  19809339098 灵台县人民法院2022年10月13日

竞拍公告

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3日10时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33/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774.JJoHZ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号楼1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17)灵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建筑面积129.47㎡]。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拍卖竞价时间:2022年11月13日10时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止;起拍价:668100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品权属变更办理及费用负担: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五、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灵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帐号:2725210104001256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灵台县支行),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此公告同时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特别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详细信息可前往灵台县人民法院当面咨询。
联系电话:  0933-8559129  0933-8559096  19809339098 灵台县人民法院2022年10月13日

标的详情

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号楼1单元402室[不动产权证号:甘(2017)灵台县不动产权第0000028号,建筑面积129.47㎡]。

上一条:灵台县吴凤公路过境段4号商住楼3单元202室

下一条:灵台县东城开发区世纪花园B区2号楼2单元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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