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1809室
将于10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本标的情况)拍品名称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1809室拍卖依据司法裁定拍品所有人花垣县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拍品权证情况不动产证权书号:湘(2021)花垣县不动产权第0018809号拍品现状坐落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1、房屋总面积:78.69平方米。
2、湘(2021)花垣县不动产权第0018809号已被花垣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3、瑕疵披露:暂未发现明显瑕疵。(以上情况说明及瑕疵披露均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请意向竞买人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并自行征询了解实际情况,具体以买受人实地看样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在拍卖竞价时理性出价)。过户所需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基本信息详见图片。温馨提示:
一、参与竞买前,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开拍前三日联系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杨法官(电话:13574381828)自行前往湖南省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1809室实地看样。
二、提醒买家注意本次拍卖规则:起拍价即保留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三、拍卖成交价余款的支付要求: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2年10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9558851915000376597备注:执行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四、网络司法拍卖的具体操作,请您仔细阅读《司法拍卖买家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7E7hA;大额支付保证金的网上银行限额指南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
拍 卖 须 知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该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受托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0月11日17时前向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时,没有更高出价的,则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2年10月20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9558 8519 1500 0376 597备注:执行拍卖款),并于2022年10月20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并先请联系法院13574381828 杨法官)到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相关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注意: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物权转移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八、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网拍办公室电话:13574381828
举报监督电话:0743-823630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 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拍 卖 公 告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2022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1809室,标的物详情: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1)花垣县不动产权第0018809号。房屋建筑面积:78.69平方米。起拍价:18.9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倍数。特别提示:
1、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2、房屋所欠缴的水电费等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3、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请在标的物介绍→具体描述进行下载。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以上信息均摘自法院调查笔录和司法辅助公司及现场查看。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前往实地看样,具体实物认知以竞买人现场查看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受托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湖南省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1809室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保留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六、特别声明: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17时前与湘西自治州花垣县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13574381828 杨法官)。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0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 ;账号:9558 8519 1500 0376 597 备注:执行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注意: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网拍办公室电话:135743818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花垣县边城大道 网址:http://sf.taobao.com/0743/05,户名:湘西自治州花垣人民法院 本拍卖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同步发布。 花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标的情况)温馨提示:
一、参与竞买前,请您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开拍前三日联系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杨法官(电话:13574381828)自行前往湖南省花垣县花垣镇建设中路(伴碧江山二期)1809室实地看样。
二、提醒买家注意本次拍卖规则:起拍价即保留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三、拍卖成交价余款的支付要求:标的物成交后,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2年10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垣支行;账号:9558 8519 1500 0376 597备注:执行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不要通过支付宝线上支付,如有支付宝线上付余款的提示,忽略即可。
四、网络司法拍卖的具体操作,请您仔细阅读《司法拍卖买家指南》,指南链接: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7E7hA;大额支付保证金的网上银行限额指南链接: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32092-290393923.htm?spm=0.0.0.0.gjhaXv&qq-pf-to=pcqq.gro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