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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米甸镇米甸村文曲社24号房产

起拍价:

¥21.3886万

将于10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祥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女士:电话1:15912292619电话2:0872-313382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1.3886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1.3886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54.4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祥云县米甸镇米甸村文曲社24号;建筑面积:254.41平方米(其中:第一幢(主楼)房屋建筑面积234.29平方米。砖混结构,共二层;第二幢(厨房)房屋建筑面积为20.12平方米,砖木结构,共一层);土地使用权面积:150.00平方米;用途:住宅;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装修类型:简装修;房产证号:祥房权证米字第00151号;完损状况:6成新;抵押情况:上述房地产抵押于云南祥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0月16日10时至2022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大理祥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10,户名: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该套房产系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竞买人应与转让人杨文昌、姚美娟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本村本组),即同为米甸镇米甸社区文曲小组居民,并且竞买人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一户一宅),方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财产,在竞买开始前向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三个工作日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0月2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祥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云支行,账号:2515046229200094012),并在2022年11月10日前(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原件)到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地址:祥云县祥姚路中段(祥华广场对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如法院不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全额没收。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可以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2—31338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72—3133827、15912292619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关于祥云县米甸镇米甸村文曲社24号房产的第一次拍卖公告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6日10时至2022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2/10,户名: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祥云县米甸镇米甸村文曲社24号;建筑面积:254.41平方米(其中:第一幢(主楼)房屋建筑面积234.29平方米。砖混结构,共二层;第二幢(厨房)房屋建筑面积为20.12平方米,砖木结构,共一层);土地使用权面积:150.00平方米;用途:住宅;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装修类型:简装修;房产证号:祥房权证米字第00151号;完损状况:6成新;抵押情况:上述房地产抵押于云南祥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该房产位于米甸街上。起拍价:213886元(贰拾壹万叁仟捌佰捌拾陆元),保证金:40000(肆万元整),增价幅度:1000元(壹仟元整)(以及其整倍数)。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9122926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产生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2—3133802。 1、司法拍卖服务费收费情况如下: (1)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成交价100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成交价的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为1‰; (2)动产成交价5万元以下的,辅助工作费用的比例为成交价的2%;超过5万元的部分为 1%。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参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标准支付费用; (3)单宗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支付费用不得超过10万元;单宗动产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万元;单个案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30万元。 2、辅助服务费用作为执行案件中必要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或变卖成交的,在财产变现价款中优先支付。     

二、竞买人条件:该套房产系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竞买人应与转让人杨文昌、姚美娟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本村本组),即同为米甸镇米甸社区文曲小组居民,并且竞买人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一户一宅),方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事先联系法院执行局(杨法官:0872-3133827,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张女士:15912292619),现场看样时间根据具体预约看样人数统一安排,有意向竞买人也可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起拍价,以最高竞拍价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办理权证过程中涉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0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祥云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祥云支行,账号:2515046229200094012),结清余款后方可提取竞拍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注:请用电脑查看《公告》、《须知》以及拍卖物情况,手机客户端可能会出现所发布内容显示不完整的情况。
咨询电话:0872—3133827、15912292619
监督电话:0872—3133802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祥云县祥姚路中段(祥华广场对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位于祥云县米甸镇米甸村文曲社24号;建筑面积:254.41平方米(其中:第一幢(主楼)房屋建筑面积234.29平方米。砖混结构,共二层;第二幢(厨房)房屋建筑面积为20.12平方米,砖木结构,共一层);土地使用权面积:150.00平方米;用途:住宅;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装修类型:简装修;房产证号:祥房权证米字第00151号;完损状况:6成新;抵押情况:上述房地产抵押于云南祥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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