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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雅嘉园16-6-501号房屋

起拍价:

¥39.464万

将于10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博野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手机:177362865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0.470666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9.46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2.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雅嘉园16-6-5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博野县不动产权第0000193号,面积:122.74平方米】(共8层、所在层5层、朝向南、无电梯、已腾空、无租赁、无抵押)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9日10时至2022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孔祥军名下位于博野县博雅嘉园16-6-501号房产进行拍卖,拍卖保留价:394640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户名: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委托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二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0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账户(户名:博野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开户银行:建行博野支行,账号:),并在2022年10月2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团队(地址:保定市博野县博明中路2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后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房产的过户等手续,有关其他手续的办理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法院不承担过户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拍卖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2----8321368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17736286590                                                 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7日

竞拍公告

博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09日10时至2022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博雅嘉园16-6-501号房产一套。拍卖保留价:39464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博野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价前,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冻结作为应缴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确保其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冲抵成交价款,其余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博野县人民法院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博野县人民法院确认后,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网络询价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前与博野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买号。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10月15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博野县人民法院签署《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博野县人民法院,账号:13050111051000000342-0630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博野支行。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标的物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前所产生的物业费、水费、暖气费、电费等费用,均从拍卖成交款中扣除)。
8、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博野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22年10月4日至10月5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六、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17736286590
监督电话:0312-83229352022年9月7日2022年08月05日

标的详情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雅嘉园16-6-5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冀(2020)博野县不动产权第0000193号,面积:122.74平方米】(共8层、所在层5层、朝向南、无电梯、已腾空、无租赁、无抵押)

上一条:保定市莲池区西苑北小区10号楼3单元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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