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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冠丰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6层5单元602房屋

起拍价:

¥62.8633万

将于10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组:电话:0471-36063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7.6089万

保证金:

¥9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2.8633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9.1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冠丰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6层5单元602号房屋执行裁定书(2021)内0103执2433号标的所有权人陶**标的议价信息评估价776089.00元评估价基准日2022年4月6日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63439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不祥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权利性质出让建筑面积89.18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第6层/总6层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已抵押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2室1厅1卫装修情况(以实际为准)租赁情况不详钥匙情况无是否已腾空否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周边配套东至:东:阿拉善南路中线15米西至:西: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至:南:呼市自来水仓库,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至:北:新华公司过户情况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

变卖须知

关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冠丰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6层5单元602房屋的竞买须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日10时至2022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冠丰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6层5单元602房屋。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9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已实行一案一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032140863)。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内0103执2433号。买受人需用本人银行卡缴纳保证金及尾款并在尾款缴纳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拉尔西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待法官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自行办理水、电等相关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资产处置组  0471-3606318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拉尔西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5日

变卖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冠丰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6层5单元602房屋变卖公告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日10时至2022年1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阿拉善南路冠丰家园住宅小区8号楼6层5单元602房屋。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价:628633元;变卖预缴款:: 628633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0471-3606318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顺延5分钟。
2、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六、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相关法律各自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结束后五日内缴纳(到账为准)。(本院已实行一案一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032140863)。并注明:“变卖余款缴纳”及本案案号:(2021)内0103执2433号、买受人姓名。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原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保证金部分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 0471-3606318(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组)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2022年9月15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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