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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隆达新苑5-1-404房产一套

起拍价:

¥70.263万

将于10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汪先生:手机:1590023302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8.0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0.263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5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1不动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无不动产登记证津(2020)河北区不动产权第1001422号标的所有人沈洁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居住土地性质划拨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已腾空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无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财产移交书》、《人民法院拍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53.30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36059平方米房产年龄装修情况毛坯房屋户型1室1厅1卫房屋楼层32房屋所在楼层4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780700元

竞买须知

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隆达新苑5-1-404房产一套拍卖须知 2019年10月30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福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11月11日指定天津市清算事务所担任松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清算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六款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5日10时至2022年10月6日10时止(因竞价导致的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有关拍卖公告详见《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的拍卖公告》),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相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财产拍卖风险提示
(一)关于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房产拍卖事宜,各竞买人需注意:1.标的物情况说明: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房产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管理人依其实物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实测面积、周边环境、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公共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房屋结构、房屋质量状况、装修情况、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租赁情况、房屋权属状态、登记情况等现实状况。房地产四至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2.本拍卖标的物所涉房屋已设定抵押担保并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具体抵押情况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资料或自行调查、核实。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担任何责任。3.本拍卖标的物部分所涉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具体查封情况竞买人可联系管理人查阅资料或自行调查、核实。法院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可能会延长,管理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和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当地政府政策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商品房购房资格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标的物是否受房地产限售政策约束,以及竞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能否贷款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如未满足竞买人资格而参与竞拍的,则视为本次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将重新拍卖,竞买人已缴纳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按照《拍卖公告》买受人违约规则处理。竞买人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其代理人参与竞买,但须在竞价开始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及委托手续,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拍卖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代理人的身份未经管理人确认即参与竞买,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在拍卖房产成交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供人民法院审核,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高法(2022)127号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我市购房资格,并明确提示相应法律后果: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我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无论是否进行实地看样,均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确认,对《拍卖须知》及《拍卖公告》已完全知悉并认同,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竞买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竞买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等权利主张,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拍卖成交后,已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的配合;无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办证事宜。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针对标的物权属及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情形,竞买人竞拍前应向人民法院、国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商务等政府主管部门和机构对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至竞买人或竞买人指定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过户的承诺,买受人应当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或延迟过户的风险。
(五)对拍卖标的物中可能存在的无产权证面积或超面积部分,买受人须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费用,管理人对于能否办妥权证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不影响成交价格。
(六)对涉及道路出入、相邻关系等须与相关单位协商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七)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为出卖方净得价,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所涉的一切税、费。因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包括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和户名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具体税款、费用的类别及金额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了解。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五、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10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竞买人需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提供确切的拍卖文书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前述地址,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管理人联系更改。如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破产案号:(2019)津0105破3号;款项性质: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房产竞拍款”。逾期未缴入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按《拍卖公告》买受人违约规则处理。买受人在支付完毕成交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8号鼎泰大厦1506室)办理交接手续。

八、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以上拍卖须知,敬请竞买人知悉。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对《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进行调整,并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规则以最新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为准,《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之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竞拍公告

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隆达新苑5-1-404房产的拍卖公告 2019年10月30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福祥”)破产清算一案,并于11月11日指定天津市清算事务所担任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清算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六款的规定,管理人将于2022年10月5日10时至2022年10月6日10时止(因竞价导致的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全体债权人表决通过,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管理人不负责过户。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及起拍价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位于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房产一套(房屋明细请见标的物详情),建筑面积合计为53.30平方米,房屋设计用途均为居住。其他房屋具体信息以产权证登记内容及相关部门核准信息为准。本次拍卖所涉房屋已被查封,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根据破产清算程序中资产评估机构云估中盛(天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前述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780,700元。此次拍卖的起拍价为702,630元,保证金为100,000元,增价幅度为7,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汪先生,咨询电话:15900233027,看样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看样请随带身份证件自行前往。鉴于防疫需要,竞买人未经预约不安排看样看样时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通行码并测量体温,未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谢绝看样。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按照现状拍卖并按现状交付(关于现状的解释以《拍卖须知》为准),竞买人请按照上述方式前往实地看样。竞买人未实地看样即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

四、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竞价标的物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一致),经管理人审查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为7,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果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其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络支付,注明“破产案号:(2019)津0105破3号;款项性质:河北区隆达新苑5-1-404房产一套竞拍款”。逾期未支付成交价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按照本公告第十条处理。根据处置资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标的存在0.5%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按照拍卖成交价的0.5%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七、移交与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完毕成交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等材料(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8号鼎泰大厦1506室)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已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及盛福祥予以必要的配合;无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办证事宜;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标的物过户的风险。因本次拍卖交易过程涉及不动产过户发生的税费的承担规则以《拍卖须知》为准。

八、特殊说明
(一)拍卖标的物内物品与本标的物可分离的动产不与本标的物一并拍卖。管理人将协调盛福祥在标的物过户前清空所有与本标的物无关的动产。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当地政府政策对本标的物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商品房购房资格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也可根据《拍卖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人民法院、国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至竞买人或竞买人指定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过户的承诺,竞买人应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或延迟过户的风险。
(四)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无论是否进行实地看样,即表明已确认标的物的实物现状,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竞买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
(五)管理人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供竞买人参考。

九、相关拍卖文件公示情况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所涉《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件均已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管理人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买受人违约的处理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因前述情形导致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优先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已缴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以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之差额部分的,买受人还应当予以补足。

十一、未尽事宜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拍卖须知》,了解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人:汪先生管理人
咨询电话:15900233027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8号鼎泰大厦1506室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天津市盛福祥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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