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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肥城市边院镇运河村农村院落一处及院落内物品一宗

起拍价:

¥7.2万

将于9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高助理:电话:0538-698620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2.6517万

保证金:

¥0.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7.2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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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30日10时至2022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东省肥城市边院镇运河村农村院落一处(农村宅基地)及院落内物品一宗(除去鲁0947245号拖拉机一台和旋耕机一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标的为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1.买受人须承诺,本人系肥城市边院镇运河村集体组织成员,且本人名下无农村宅基地,已经成年,具备登记农村宅基地条件。因不符合前述条件,导致拍卖无效,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可否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向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咨询。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超过15个工作日未办理完毕标的房产过户手续的,因拍卖价款已经过付申请执行人,后续产生的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有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五、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不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成交后,拍卖无效,保证金不予返还,且自行承担各种法律后果。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的办理。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悔拍的法律后果: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视为买受人悔拍。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下达《执行裁定书》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5.拒不履行上述《执行裁定书》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8-69862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竞拍公告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肥城市边院镇运河村农村院落一处及院落内物品一宗(除鲁0947245拖拉机外)首次拍卖的公告 (2022)鲁09执123号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30日10时至2022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范洪宝位于肥城市边院镇运河村农村宅基地、住宅用房屋及院落内物品一宗(除鲁0947245号拖拉机外)[不动产权证号:鲁(2021)肥城市不动产权第0053507号]。( 财产清单及详情见附件房地产评估报告)起拍价:900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上述标的物占用地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拍卖仅限于村集体组织成员(肥城市边院镇运河村)且名下无宅基地,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交的,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形成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依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为通知送达。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且符合购买条件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账号:623263600010117453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承办人电话:0538-6986209(高助理)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地产)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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