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重庆拍卖房 > 武隆拍卖房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金江街170号3-2房屋一套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金江街170号3-2房屋一套

起拍价:

¥24.8万

将于9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电话:023-778226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1万

保证金:

¥4.9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4.8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0.2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3日10:00起60日内对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金江街170号3-2房屋一套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taobao.com)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武隆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实名注册人)。 

四、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变卖价款,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免交变卖价款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变卖开始7日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淘宝网,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一、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等同于变卖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变卖预缴款、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五、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六、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七、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十八、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7日内缴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1510)。  

十九、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二、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变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过户、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0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且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十四、法院办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且本次变卖标的物涉及租赁使用,法院交付时间可能延长,请竞买人注意;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联交所武隆支所 023-77822690 谭老师、汤老师(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2年8月26日

变卖公告

公示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现将本次司法变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3日10:00起60日内对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金江街170号3-2房屋一套按现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对象: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金江街170号3-2房屋一套特别提示:1.标的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70.24㎡,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31㎡,证载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证载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78年8月19日,标的现有房屋户型以标的具体实际现状为准,证载标的楼层显示名义层、物理层为第3层,标的具体状况以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勘查了解的情况及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在竞拍前往标的处进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现场勘样时,未能查清该标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向标的所在物业、相关部门或单位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如存在欠费,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2.该标的成交之后,由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3.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0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4.特别注意:标的房地产证坐落地址为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金江街170号,附图显示该房屋的实际楼层为3楼2#,房地产权证号为307房地证2013字第51005号,目前房屋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在居住使用,被执行人同意在处置成交后配合腾空交付房屋;5.房屋产权证号:307房地证2013字第51005号;6.本次变卖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修装饰(特别注意:本次变卖包含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家具动产),但不包含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以及属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私有专属生活物品等其他财产或权益;7.本次变卖价格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者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修装饰(特别注意:本次变卖包含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家具动产),但不包含债务债权,特许经营权以及属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私有专属生活物品等其他财产或权益;8.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10.变卖人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11.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7782 2690(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武隆支所)。评估价:无(当事人议价),起拍价:24.8万元,保证金:4.96万元,增价幅度: 1000元。

二、变卖方式:1.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在淘宝网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竞买人必须交齐变卖价全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已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隆支所在变卖期间作为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武隆支所具体安排,联系方式:023-77822690)。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变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成交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付款方式:汇款到变卖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151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0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并在缴纳完毕后7日内凭卖方税费凭证,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和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缴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联交所武隆支所 023-77822690 谭老师、汤老师(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22年8月26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水鸭凼214号7-4号房产及室内家具、家电

下一条:重庆市梁平区梁山镇名豪商贸区39幢3单元7-2#号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