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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伊山镇伊山水岸34幢4单元302室

起拍价:

¥62.147万

将于9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灌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陶法官:电话1:0518-88997870电话2:0518-889975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2.14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62.147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7.7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0日10时至2022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灌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灌云县伊山镇伊山水岸34幢4单元302室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品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及其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拍卖人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品,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品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对拍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15896116267;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拍开始3天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联系电话15896116267;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日15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拍卖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受人悔拍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特别提示:指定付款时间未付清全款或提交延期付款申请未获本院书面认可,均视为悔拍。悔拍告知书送达地址默认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竞买人拒收或无法妥投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恶意抬价、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品,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竞拍公告

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0日10时至2022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灌云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拍)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 灌云县伊山镇伊山水岸34幢4单元302室

二、拍卖价格信息:市场价(询价):621470元  起拍价:621470元    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三、拍品介绍:拍卖房屋权证号:灌房权证伊山字第00029457号不动产单元号:320723100226GB00807F00340086房屋建筑面积:97.76平方米;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住宅;拍卖房屋所在层数:3层;

四、风险提示:
1、房产所涉的过户税费及税率问题,请意向竞买人向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自行咨询。
2、如无特别说明,拍卖公告中载明的房产建筑面积均为房产证及权属登记信息表所记载的面积。如实物现状与产证登记不一致,均以现状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请自行咨询户籍管理部门,法院不负责处理户口问题。 4、若办理过户过程中,房产证等证件遗失或需要补办相关材料,登报作废的公告费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上述未尽事宜,本院不做任何承诺,所有的拍卖均以现状为准,请务必现场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房产现状默认,请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15896116267;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灌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拍开始3天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竞拍开始3天前(不包含节假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联系电话15896116267;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日15日前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15896116267统一安排看样。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若一人报名,达到起拍价即成交;若有二人以上报名,出价高者竞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和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拍卖前已经存在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费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  网上司法拍卖由法院自主开展,不收取任何佣金。  

十一、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相应额度见相关拍品页面)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品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相应额度,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拍品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灌云县人民法院,帐户:62284010575638389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灌云县支行),并于缴纳尾款后7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西苑南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  法院拍品情况
咨询电话:0518-88997870陶法官 0518-88997550李同志   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15896116267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18-88997817。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9288-512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灌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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