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吴忠拍卖房 > 青铜峡拍卖房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小坝镇宏远小区3号楼03041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小坝镇宏远小区3号楼03041室

起拍价:

¥17.28412万

将于9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400-82846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6916万

保证金:

¥1.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7.2841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80.3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宁光评(涉执)字(202
2)第号---徐小娟--小坝宏远小区3#楼03041.doc

竞买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22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及“拍定”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前二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前将尾款支付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交清拍卖成交价余款后根据法院通知的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北街690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不足的部分,由原买受人补交,原买受人据不补交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0时至2022年9月23日10时(延时除外)第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住宅/商业类型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小坝镇宏远小区3号楼03041室处置依据司法裁定标的物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宁0302执719号之一标的物所有人徐XX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本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情况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7-25不动产权证号00759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租赁情况 无租赁过户情况可以正常过户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80.35平方米装修情况简装土地终止日期  房屋楼层4层朝向南北总层数5层瑕疵情况买受人需承担所欠物业费、水电费、采暖等费用;标的物内所含的可移动家具、家电等财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起拍价:172841.2元,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三、咨询时间:自2022年8月23日10时起至2022年9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15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参加本院组织的集中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9月29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新区支行,账号:6228401207073061761,开户银联号:103873131300),并在2022年9月29日17时前(凭相关身份材料)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北街69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看样
咨询电话:400-8284666(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北街690号
监督电话:0953-2037721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星河嘉城二十一号楼3401号住宅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