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宁市城南新区奉青花园3号楼3单元361室(变卖)的公告 公告内容: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宁市城南新区奉青花园3号楼3单元361室(变卖)的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5日10时至2022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拍卖标的物: 西宁市城南新区奉青花园3号楼3单元361室,建筑面积140.3平方米,评估价格为926450元。 起拍价:787482.5元;评估价: 926450元;保证金:70000元;加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6月30日9时起止2022年7月16日17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有意者请联系,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两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与,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0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西宁市城南新区支行,账号:28133001040006551),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