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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社渚镇天目湖天淼山庄2-丁-501(第二轮)

起拍价:

¥21.485万

将于8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溧阳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法官:电话:0519-8711602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2.97万

保证金:

¥4.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1.485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2.7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9/06,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网上司法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品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拍品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品,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品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对拍品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品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列入本拍品变卖黑名单,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品,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拍品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变卖公告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溧阳市社渚镇天目湖天淼山庄2-丁-501(第二轮)的变卖公告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8月29日10时开始的60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溧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9/06,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溧阳市社渚镇天目湖天淼山庄2-丁-501 (详情参见《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起拍价:21.485万元;保证金:4.2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日起至变卖结束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安排看样。统一看样时间、具体看样事宜请与负责本案的承办法官联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变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缴纳,如在上述付款期内余款到不了法院,视为违约,保证金依法没收,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溧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溧阳天目支行,账号: 623263610012665130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罗湾路388号)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并启动拍品的交付手续,标的物交付期限为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非使用本人淘宝账户参与竞买或两人以上共同竞买的,竞买人、受托人应于竞买开始前三天一起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二)重要提示:1.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成交裁定书。  负责本案承办法官电话:0519-87116022(孙法官);网上参拍技术
咨询电话:0519-87033959。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19-87116622。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罗湾路388号。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拍卖机构及任何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22年7月29日

标的详情

不动产拍卖(变卖)标的调查表【标的物情况摘录江苏鲲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江苏)鲲鹏 2021(估)字第 SW101405 号估价报告】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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