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韶关拍卖房 > 南雄拍卖房 >位于广东省南雄市雄州镇雄东路187号(现地址雄东路870号)及加建地下室61.2㎡、加建砖瓦棚37.79㎡

位于广东省南雄市雄州镇雄东路187号(现地址雄东路870号)及加建地下室61.2㎡、加建砖瓦棚37.79㎡

起拍价:

¥50万

将于8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南雄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电话1:400-9629877电话2:0751-39362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0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0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1.2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标的名称位于广东省南雄市雄州镇雄东路187号(现地址雄东路870号)及加建地下室61.2㎡、加建砖瓦棚37.79㎡执行案号(2021)粤0282执680号执行依据(2019)粤0282民初933号民事调解书权证情况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0255703号雄府国用字(1995)第02230103336号产权证原件无房屋所有人赖某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本院首次查封抵押南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黄坑信用社标的现状房屋用途非成套住宅权利性质划拨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已公告,暂无人提供租赁信息过户情况按当地政策(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书)落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税费情况自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权属来源首次登记钥匙无标的物介绍房屋建筑面积191.25平方米土地面积61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不详房屋登记日期2001年2月28日土地登记日期1995年11月10日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装修情况不详房屋楼层第1-3层以及地下室特别说明:涉拍标的物现状如有与上述说明内容不一致时,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有意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并做必要调查,成交后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第一次拍卖)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以下称本院)将于2022年7月28日10时至2022年8月28日10时(延时除外)在本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对竞拍标的物限购区域内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拍品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依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或上级法院的指令、案件执行的需要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构成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构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当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更改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751-3936221   咨询联系人:陈法官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51-3936221   
联系地址:广东省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11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8月29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东省南雄市雄州镇雄东路187号(现地址雄东路870号)[粤房证字第0255703号、雄府国用字(1995)第02230103336号]及61.2㎡加建地下室、37.79㎡加建砖瓦棚,起拍价50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保证金50000元。*[特别释明]①上述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有证部分:房屋建筑面积为191.25平方米,土地面积为6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属来源为首次登记,房屋登记日期为2000年8月28日,土地登记日期为1995年11月10日,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买受人成交过户时需自行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无证部分:加建地下室61.2平方米,加建砖瓦棚37.79平方米,加建部分与房产连为一体,加建部分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无产权登记,不能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②租赁情况:出租房屋面积共120㎡(第一至二层),租赁期共5年,从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止,根据承租人提交的租赁合同,前三年租金为每月1300元,现每月租金情况不详;③本次拍卖有意者请自行到拍卖标的物所在地了解;④如果出现执行异议审查,清场交付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2年8月2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可能存在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成交过户时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依法应由法院清场移交的,我院负责清场移交。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优先购买权人不详,已取得优先购买权的人,请在拍卖之日前七天,到本院执行局申报确定。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请在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如不能在七日内按时缴纳尾款,本院将对此次拍卖做悔拍处理,保证金将不再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造成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雄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南雄支行,账号:69907428470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7天向我院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1-39362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1-3936221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乐昌市乐廊路六公里德金乐综合广场A1幢6号

下一条:南雄市马路口B区第15-1幢701号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