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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沙河绿岛B区27号楼1单元401室(附带地下储藏室)

起拍价:

¥26.5万

将于8月1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临泽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杰:电话1:19993669557电话2:0936-5950191电话3:0936-599017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5.38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6.5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5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0.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1-401.pdf

变卖须知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户名:临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泽县支行,账号:27-180101040001438)并在缴纳尾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临泽县健康路15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通知买受人到执行法院领取过户所需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移交拍卖房产。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以及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等原因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临泽县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36—59901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变卖公告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关于对临泽县沙河绿岛B区27号楼1单元401室(附带地下储藏室)房产的变卖公告临泽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3日10时至2022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www.sf.taobao.com/0936/04),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临泽县沙河绿岛B区27号楼1单元401室(附带地下储藏室)房产评估价:353800元;变卖保留价:265000元;增价幅度:2600元。上述资产具体明细及现状等详见淘宝网上传的编号为:甘华房估字第(2022)SK091号《评估报告书》。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2022年7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正常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936-5950191、19993669557。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临泽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确认,拍卖成交后不得变更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28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12日10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也可以直接上淘宝网查看图片及公告须知。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本标的物为整体变卖,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临泽县人民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接收、搬运、转运、标的物过户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27-180101040001438)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936-5950191移动电话19993669557
网址:www.sf.taobao.com/0936/04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所在地:临泽县沙河绿岛B区27号楼1单元401室;所有人:张国新、倪瑞;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架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10.68平方米,及该房产附带地下储藏室室18.7平方米;房屋登记时间:2015年6月;不动产权证书号:临泽县房权证字第00013827号。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1-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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