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宝鸡市千阳县体育路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将于8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布公司:电话1:18992706655电话2:0917-722341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2日10时至2022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法院司法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7/07),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名称:宝鸡市千阳县体育路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号:陕(2017)千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90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的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日内将尾款支付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先到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于签订后15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到法院交接标的物等后续事宜,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后果自负。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逾期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做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并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看样请联系陕西共信人人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8992706655 13399272147
法院咨询电话:0917-72234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917-6233976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宝鸡市千阳县体育路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2日10时至2022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法院司法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7/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宝鸡市千阳县体育路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用途: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2099平方米;房地证号:陕(2017)千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90号; 特别注意:竞买人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及土地相关情况,请详询当地主管部门,如系自身资格问题造成无法过户,请竞买人参拍前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土地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或无法核实的纠纷,请竞买人参拍前对土地现状仔细核查,慎重考虑竞买,拍卖法院对上述问题不负责任,买受后不得以上述理由悔拍。 瑕疵说明: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832400元,起拍价:1557540元; 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特别提醒: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拍卖辅助公司咨询电话,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双方当事人依照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评估方式确定评估结果,本院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公司统一安排。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18992706655 13399272147(共信人人拍)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是否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转让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登记机关确认、办理,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缴纳,本院对此不作保证。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拍卖价格不包含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对拍卖标的物的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不含法定休息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通知。
八、参加竞拍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相关权利人可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申请,经本院审查,符合条件的设为优先购买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尾款缴纳:拍卖剩余价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账 号:2632140104000123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凤翔支行营业部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及时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特别提醒:个人成交的,买受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打款凭证;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机构成交的,办理人携带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公章、打款凭证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拍卖机构及辅助服务方: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委托的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请联系陕西共信人人拍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8992706655 13399272147
法院咨询电话:0917-722341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0917-6233976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