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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罗星街道禾青苑3幢1单元1701室不动产

起拍价:

¥125万

将于8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嘉善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吴、沈:电话1:0573-84225236电话2:8910352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82.23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25万

单价:

¥1.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6.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1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安置房”,安置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3.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不动产)标的物的名称嘉善县罗星街道禾青苑3幢1单元1701室不动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
2、不动产产权情况表;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1、住宅用房;2、划拨钥匙有配套情况详见周边实况权利限制情况1、被嘉善县人民法院查封。2、无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1.拍卖标的:嘉善县罗星街道禾青苑3幢1单元1701室不动产。所在层/总层数:17/17,建筑面积:116.11㎡,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登记日期:2022年4月20日。土地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06㎡。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2)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17972号。2.税费负担情况:办理收房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确定的实际金额为准。缴纳方式: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抬头为被执行人的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为被执行人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和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收到拍卖房产确权裁定日起15日内凭缴费凭据来本院结算,逾期未向法院提交结算费用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相应权利即自愿承担该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除上述已明确承担方式的费用外)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第二次)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5日10时至2022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嘉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3/09,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嘉善县人民法院办妥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由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由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嘉善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8月1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行为不产生改变该拍品原瑕疵状态的效力,即买受人仍需承担拍品原瑕疵的相关责任及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9月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支付到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也可直接前往本院立案大厅缴费窗口缴纳(支持银联POS机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并于2022年9月5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嘉善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1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和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人需承担继续补足差价责任。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除已明确承担方式的费用外)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若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收房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确定的实际金额为准。缴纳方式: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抬头为被执行人的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为被执行人垫付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和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煤、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买受人须在收到拍卖房产确权裁定日起15日内凭缴费凭据来本院结算,逾期未向法院提交结算费用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相应权利即自愿承担该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若拍卖标的物涉及户口迁入迁出的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公安机关咨询,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的成交信息,信息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42229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4225236,891035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嘉善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竞拍公告

嘉善县人民法院关于嘉善县罗星街道禾青苑3幢1单元1701室不动产的第二次拍卖公告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5日10时至2022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嘉善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3/09,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善县罗星街道禾青苑3幢1单元1701室不动产。所在层/总层数:17/17,建筑面积:116.11㎡,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登记日期:2022年4月20日。土地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06㎡。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2)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17972号。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加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善县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安排在2022年8月12日,具体的时间段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并准时到场,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3-89103598)。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4225236,联系人:吴警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的,本次拍卖公告期间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逾期未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买受人应于2022年9月5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也可直接前往本院缴费窗口当场缴纳: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留言备注:拍卖尾款)户    名:嘉善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嘉善县农行魏塘支行银行账号:1933110104000058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立案大厅缴费窗口(支持银联POS机刷卡、支付宝、微信支付)。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省嘉善县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73-84222976。
法院咨询电话:0573-84225236,8910352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30号。                       嘉善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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