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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龙舟路1号香山·湖景天成小区住宅一套

起拍价:

¥56.08万

将于8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葛洲坝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蒋法官:电话:0717-63211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0.1万

保证金:

¥5.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6.0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9.0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龙舟路1号香山·湖景天成小区13号楼9层、不动产证书号为鄂(2017)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4430号的住宅一套。产权登记日期2017年12月6日,主体结构为钢混,房屋建筑面积119.07㎡。房屋总层数18层,该房位于第9层。该房户型方正,采光通风好,楼层视野较好。装修风格为简欧,一般装修,客厅墙布部分破损,走廊部分墙体渗水,整体装修维护较一般。

竞买须知

葛洲坝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0日10时至2022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葛洲坝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信息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竞买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扣划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等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在拍卖开始前五日内(节假日除外)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房屋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本次拍卖采用淘宝网拍卖平台举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所需设立的保证金、拍卖价款支付账户。

十二、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不得以未签署本拍卖规则为反悔的理由。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拍卖标的情况介绍: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龙舟路1号香山·湖景天成小区13号楼9层、不动产证书号为鄂(2017)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4430号的住宅一套。产权登记日期2017年12月6日,主体结构为钢混,房屋建筑面积119.07㎡。房屋总层数18层,该房位于第9层。该房户型方正,采光通风好,楼层视野较好。装修风格为简欧,一般装修,客厅墙布部分破损,走廊部分墙体渗水,整体装修维护较一般。

十五、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并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以及标的品质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质量,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十六、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应认真考虑,成熟竞价;竞买人应为自己每次出价付法律和经济责任,且出价后无法反悔。

十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八、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二十、本次拍卖起拍价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20%。

二十一、房屋所在地是否有限购政策,以及该拍卖房屋是否限购,买受人可以自从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8月2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葛洲坝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葛洲坝支行,账号:9558851807000356226),并在2022年9月2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葛洲坝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二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四、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咨询及看样电话:蒋法官:0717-6321126
监督电话:0717-6321126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                                                                    葛洲坝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竞拍公告

葛洲坝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20日10时至2022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葛洲坝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龙舟路1号香山·湖景天成小区13号楼9层、不动产证书号为鄂(2017)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4430号的住宅一套。产权登记日期2017年12月6日,主体结构为钢混,房屋建筑面积119.07㎡。房屋总层数18层,该房位于第9层。该房户型方正,采光通风好,楼层视野较好。装修风格为简欧,一般装修,客厅墙布部分破损,走廊部分墙体渗水,整体装修维护较一般。    评估价:701000元,起拍价:560800元,保证金:56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并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葛洲坝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葛洲坝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17:00)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只出具确权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本院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北三峡分行葛洲坝支行;户名:葛洲坝人民法院;账号:9558851807000356226)。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及看样电话:蒋法官:0717-6321126   
监督电话:0717-6321126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9号   
网址:https://sf.taobao.com/                                                                                                                                葛洲坝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标的详情

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龙舟路1号香山·湖景天成小区13号楼9层、不动产证书号为鄂(2017)秭归县不动产权第0004430号的住宅一套。产权登记日期2017年12月6日,主体结构为钢混,房屋建筑面积119.07㎡。房屋总层数18层,该房位于第9层。该房户型方正,采光通风好,楼层视野较好。装修风格为简欧,一般装修,客厅墙布部分破损,走廊部分墙体渗水,整体装修维护较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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