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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肃南县人民法院拍卖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24.08万

将于8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于:电话1:18993666571电话2:0936-612536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43万

保证金:

¥2.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24.08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6.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的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甘0721执恢55号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书号:L-05601标的物所有人屈雪花潘国新议价基准日2022年6月8日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住宅钥匙有所在地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被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1标的物介绍标的物名称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的房产建筑面积116.57㎡使用面积房屋楼层6层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好,靠近中心广场其他介绍无标的物估值标的物议价43万元费用总价税费以相关部分计算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测绘税:权属登记税及取证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2.卖方税费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以物业计算为准

竞买须知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联系本院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标的物业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和相关的税费以及所涉的任何违法行为均有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来产生的费用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请于2022年8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申报,逾期不提交,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本标物享有的所有权利。

八、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现无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2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8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路2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账号:27192101040014676),建议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刷卡缴纳拍卖余款,也可通过本院支付宝账户直接支付余款。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2021)甘0721执恢55号案件。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s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 房产的公告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0日10时至2022年8月11日10时止(遇节假日顺延),在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YIlgrm&user_id=192560168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的房产。起拍价:240800元,保证金:24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接受咨询(周末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8月6日安排看样(具体时间需联系房屋所有权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8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南裕固族自治支行账    号:2719210104001467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www.taobao.com/market/pas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
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36-6125368本规则其他未经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联系人:于
法院咨询电话:0936-6125368  1899366657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须谨慎,成交责任重]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的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甘0721执恢55号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书号:L-05601标的物所有人屈雪花 潘国新议价基准日2022年6月8日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住宅钥匙有所在地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被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1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名称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11号兴发商贸楼1栋6层2-602室(房产证号:L-05601)的房产建筑面积116.57㎡使用面积 房屋楼层6层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周边配套交通便利,地理位置较好,靠近中心广场其他介绍无标的物估值标的物议价43万元费用总价税费以相关部分计算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测绘税:权属登记税及取证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2.卖方税费印花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交易税:以相关规定计算为准,以相关规定交纳

标的详情

上一条:甘肃省张掖市滨河新区滨河大道西北角的二处土地使用权,整体拍卖

下一条: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康乐路奇正嘉苑4号楼15层1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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