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金华拍卖房 > 金东拍卖房 >(破)龙庭一品熙园18幢101室独栋别墅(毛坯)房地产一套

(破)龙庭一品熙园18幢101室独栋别墅(毛坯)房地产一套

起拍价:

¥486万

将于8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朱律师:电话:0579-82470225手机:1533690872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93.75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486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66.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征询函复函.pdf嘉伦房地产公司名下不动产整体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关于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龙庭一品·熙园18幢101室独栋别墅(毛坯)房地产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程序需要,将于2022年8月16日10时至2022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再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竞买条件具体要求见竞买公告。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其他人对该不动产有权属争议的,须在开拍七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不提出或者逾期提出的,视为无权属争议,管理人可按拍卖流程继续拍卖处置。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销售、过户、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拍卖平台所需收取的软件服务费、佣金,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所得税、房产税、交易税、费,因政策性原因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或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出让金差额或土地使用租金、规费、罚款、违约金、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保管费等欠费)等费用。有关税费无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现暂由拍卖人代收成交价14%的税费,在过户前三天打款至拍卖人以下收款账户,届时根据实际产生的税费,多退少补;买受人承担成交价3%的契税,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自行缴纳)。买受人一旦参加拍卖即视为其自愿支付并最终承担该等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以上对于拍卖标的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需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买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统一支付一切税、费。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账号:7901 0122 0005 03722,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物品)。在拍卖余款付清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管理人处(金华市李渔路1168号创新国际大厦六楼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及时领取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领取法律文书后,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本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软件服务费等)、破产费用、清偿本案破产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原拍卖中产生的费用损失(如软件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和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和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
咨询电话:15336908721(朱律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168号创新国际大厦六楼(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法院
监督电话:0579-8219082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根据《关于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予以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相关规定,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咨询。联系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123号联系人:戴经理  电话:18258957845

竞拍公告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龙庭一品·熙园18幢101室独栋别墅(毛坯)房地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8月16日10时至2022年8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再次公开第一次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龙庭一品·熙园18幢101室房地产,房屋用途:住宅,不动产登记号:浙(2016)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5411号,建筑面积:366.58㎡,地下室面积173.72㎡,土地面积:231.48㎡(拍品详情见附件:金华市华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人民币693.75万元,起拍价:人民币486万元,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人民币7万元(或其整数倍)。特别提醒:拍卖标的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拍卖平台所需收取的软件服务费、佣金等全部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因阿里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参与竞买的企业或个人应使用自己企业或个人的淘宝账户进行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168号创新国际大厦六楼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看样(看房热线:15057835822,联系人:胡燕燕)。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包括新旧、数量、瑕疵等所有情况)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销售、过户、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拍卖平台所需收取的软件服务费、佣金,拍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所得税、房产税、交易税、费,因政策性原因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或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出让金差额或土地使用租金、规费、罚款、违约金、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保管费等欠费)等费用。有关税费无论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谁承担,均由买受人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现暂由拍卖人代收成交价14%的税费,在过户前三天打款至拍卖人以下收款账户,届时根据实际产生的税费,多退少补;买受人承担成交价3%的契税,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自行缴纳)。买受人一旦参加拍卖即视为其自愿支付并最终承担该等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以上对于拍卖标的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竞买人需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买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统一支付一切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因债务人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法开具财产转让的相关发票。另外,买受人在竞买成交后,需向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缴纳每平方米70元的物业维修基金,由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代缴至建设局。物业费从拍卖成交之日计算。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的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其他人对该不动产有权属争议的,须在开拍七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不提出或者逾期提出的,视为无权属争议,管理人可按拍卖流程继续拍卖处置。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确认后15日内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宁波银行金华分行,账号:79010122 0005 03722,请备注买受人名称与买受物品)。在拍卖余款付清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168号创新国际大厦六楼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及时领取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领取法律文书后,买受人持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本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因本宗房产上存在预告登记和买卖合同未予撤销,管理人在符合过户条件时仍需协调撤销该套房屋的预告登记和买卖合同,但本套房产产权明晰,拍卖后办证过户没有法律障碍,仅办理撤销的时间不定,介意者慎拍。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未办理交接手续、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或悔拍的,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软件服务费等)、破产费用、清偿本案的普通债权。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原拍卖中产生的费用损失(如软件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和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和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在六个月内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因破产程序需要,标的物未成交前,管理人可随时撤回拍卖,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特别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的拍卖行为。相关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就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事项可咨询管理人。管理人
咨询电话:15336908721(朱律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李渔路1168号创新国际大厦六楼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法院
监督电话: 0579-82190828
网址: http://sf.taobao.com/0579/0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标的详情

浙江嘉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法华南街88号龙庭一品·熙园18幢101室房地产,房屋用途:住宅,不动产登记号:浙(2016)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5411号,建筑面积:366.58㎡,地下室面积173.72㎡,土地面积:231.48㎡(拍品详情见附件:金华市华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上一条: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江南悦府2幢1-702室等房产及室内固定装修

下一条:坐落于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金港大道东1666号四海铭门7幢1101室的不动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