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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

起拍价:

¥5500万

将于7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马法官:手机:1760370886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0万

保证金:

¥1000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500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50033.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赛格受理裁定.pdf赛格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资产处置单位: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外购土方等破产财产。
1、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在河南省宁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赵廷忠持股70%,陈振见持股30%。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赛格公司成立后,主要开发了润天·启德公馆项目。后因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廷忠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陷入无人管理状态,致使项目建设全部停止。2018年5月14日,赛格公司由宁陵县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拍卖标的详情如下:拍卖标的物主要为位于宁陵县工业集聚区人民路东段使用权面积为50033.68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及地上总面积约3.5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外购土方等。

四、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原银行宁陵支行,账号:4114 6101 0150 0994 02),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按照拍卖公告要求执行。

十一、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联合大厦18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相关手续。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软件服务费,逾期未支付上述价款,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处置。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管理人
咨询电话:霍律师187370804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 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至2022年7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资产处置单位: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六项规定和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破产资产拍卖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方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所拍卖资产的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了解,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1.本次拍卖标的为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2.本次拍卖的保留价: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0,0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6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霍律师 18737080415)。

三、  咨询看样咨询及看样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09时至2022年7月16日18时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霍律师 18737080415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买。2. 竞买人须有良好的商誉和信誉,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被法院、政府等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无其他存在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情形。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只有一名竞买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两名以上的竞买人采取增价方式竞拍,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价高者得。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让方不做任何保证。标的物拍卖涉及的税费、办理各种证件的税费依法由竞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自行确认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拍卖价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资产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付清拍卖尾款,尾款交清后,由拍卖人向买受人移交资产,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拍卖价款,在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前,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不得返还给买受人。破产资产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3.本次拍卖确认成交后,竞买人应当按照本拍卖平台系统和《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支付拍卖成交款项。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该款项汇入破产管理人账户(开户名: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原银行宁陵支行,账号:4114 6101 0150 0994 02)。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本条款所说悔拍,是指竞买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以及竞买须知规定,签署竞拍成交文书等手续以及支付拍卖价款的情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联合大厦18楼)签署拍卖成交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手续)。2.拍卖成交后,需要并且现实能够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由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自负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资产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软件服务费,逾期未支付上述价款,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及因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依法处置。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管理人
咨询电话:霍律师 187370804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上海赛格实业集团宁陵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主要为位于宁陵县工业集聚区人民路东段使用权面积为50033.68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及地上总面积约3.5万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外购土方等。    其中商住用地土地形状规则,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高,土地开发程度已经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天然气及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登记使用权面积为50033.6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证号为宁国用2013第2409-001号。2015年12月11日,宁陵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将该宗土地的容积率调整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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