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湖屯镇泰隆花园3幢3-502(含仓储1033)房产
将于7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0538-8625134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拍品名称肥城市湖屯镇泰隆花园3幢3-502(含仓储103
3)房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主房96.95平方米、仓储房26.48平方米使用情况空置钥匙无评估情况房产评估价格221296.5元配套情况标的房产南临S329,西临道路,区域内开发程度达到七通一平。所在区域交通便捷,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市政管网连接,基础设施完备度较高;附近有肥城市湖屯镇中心幼儿园、福润达超市等服务设施,周边商店、餐饮、娱乐、文教、金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是湖屯镇较理想的居住场所。权利限制情况无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1、拍品介绍:混合结构,所在层数为第5层,南北朝向,经调查,建成于2012年。2.限购情况:不限3.税费负担情况:本次拍卖税费交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4.物业情况:不详5.所在区域情况:标的房产南临S329,西临道路,区域内开发程度达到七通一平。
拍卖须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5)进行肥城市湖屯镇泰隆花园3幢3-502(含仓储1033)房产的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拍卖标的为车辆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了解标的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无违章记录。竞买人请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为房屋、土地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拍卖标的当前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竞买人应视为了解,并自愿承担该瑕疵责任;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办理委托手续并在竞买开始前经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十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详见拍卖公告)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账号:2429 3500 6501,联系法官:刘法官,电话0538-8625134)。买受人在交清全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拍卖公告中说明的方式缴纳,请认真了解拍卖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拍卖公告中规定交易过程中的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可能存在标的原所有权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交纳不积极或不能交纳的情况,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可以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应承担的税费,但需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交纳手续,持发票从拍卖价款中扣减,逾期由买受人垫付并向被垫付人另行主张权利。由于有的拍卖标的物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变更条件,或拍卖标的相关税费数额不明确,为利于案件的高效执行,拍卖公告中可能明确注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的相关内容,或提前咨询执行法官。
十四、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有的拍卖房屋,虽有房屋产权登记证,但没有土地登记证,因土地性质等原因,可能存在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有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要求严格,不能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等,可能存在使用限制,请重点关注、咨询。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六、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九、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538-8625134。
监督电话:0538-86251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五号。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06月28日
拍卖公告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鲁0902刑初324号刑事判决书,将于2022年07月15日10时至2022年07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8/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座落于肥城市湖屯镇泰隆花园3幢3-502(含仓储1033)房产(详见评估报告),《肥城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签查询结果》显示,房屋主房建筑面积为96.95平方米,规划及实际用途为住宅,仓储房建筑面积为26.48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6层,房产所在层数为第5层,混合结构,经调查,建成于2012年。标的物评估价为221296.5元(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贰佰玖拾陆元伍角)。起拍价:13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保证金交纳方式:参照淘宝网竞买帮助办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07月15日10时止接受咨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8-8625134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标的物所承载的水电暖及物业费等可能存在欠费情况,竞买者需自行联系落实,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确定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可以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应承担的税费,但需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交纳手续,持发票从拍卖价款中扣减,逾期由买受人垫付并向被垫付人另行主张权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交纳即2022年07月22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到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支行,账号:242935006501,开户联行号:104463000023,联系法官:刘法官,电话0538-8625134)。2.竞买人在缴纳余款时,请将自己个人信息及竞买标的信息一并注明,方便工作人员及时查询。3.竞买人缴纳余款后,及时告知执行人员交款情况,方便法院工作。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38-86251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8-8625134(执行员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拨打,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参与拍卖的具体操作步骤,房产过户具体政策请自行咨询泰安市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保证金和拍卖尾款交付法院相关银行账户后,银行和法院有5个工作日账目交割时间,请办理相关手续前电联咨询相关款项是否到账) 法院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首路北。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报名购买、交付保证金、支付宝限额等问题)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