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荔县商贸大道三河明珠4B-1号-2号房产
将于7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毕法官:电话:0913-325643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相关附件下载:1657裁定.docx1657公告.docx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土地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年6月20日9时起至2022年7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7月2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意事项: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
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大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8日10时至2022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荔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杨复义名下位于陕西省大荔县商贸大道三河明珠4B-
1、2号房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杨复义名下位于陕西省大荔县商贸大道三河明珠4B-
1、2号房产。该房产面积为475.3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土地性质为出让,准用年限为70年,终止日期为2082年6月3日。起拍价为2681000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土地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22年6月20日9时起至2022年7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购买者请在淘宝网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自行前往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该房产未办理房产证。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7月2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荔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账号:26050423092000119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注意事项: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帐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万元人民币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竞买帮助等栏目详细内容。
咨询电话: 0913-3256433(毕法官)、18142322668(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大荔法院纪检监察室贾主任0913-3256410
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东库道3号。淘宝拍卖会热线:4008222870 大荔县人民法院二0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