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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西华县青华路973号新地世纪城小区地下车位100号使用权

起拍价:

¥3.6万

将于7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王经理:手机:133238307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万

保证金:

¥0.5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3.6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新地世纪城小区负一层地下车位100号使用权权利来源(2021)豫1622破1号标的所有人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抵押无抵押优先购买权无提供的文件《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建筑物名称建筑物位置计量单位数量评估价值(元)地下车位负一层100号个140,000.00竞买人资格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竞买条件。税费说明拍卖价为不含税价,拍卖成交后,该地上建筑物及所占土地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特别提醒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表》。特别提醒:提供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若标的存在拍卖公告中未披露的相关信息,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具体情况请买受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由此产生的问题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竞买须知

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2日10时至2022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7月17日15时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华县支行,账号:16557101040014212。】,汇款时备注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成交价款。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破产强清平台出具0.5%的软件服务费和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

十、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周口市西华县温哥华酒店30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新地公司分别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地上建筑物权利限制由竞买人自行调查。解除限制权利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标的
咨询电话:王经理 13323830776法院
监督电话:0373-27316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18937193034。                                            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竞拍公告

关于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华县青华路973号新地世纪城小区负一层地下车位使用权的拍卖公告 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7月2日10时至2022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此次拍卖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管理人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为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新地世纪城小区地下车位负一层100号一个,按实物现状交付为准。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对已收取的拍卖成交款项概不作多退少补。 3、本标的拍卖成交后,针对该标的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分别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4、《标的物介绍》所附文件仅供参考,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8、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9.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之日起7天内,与管理人办理标的物及相关材料移交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标的物情况介绍标的物名称: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新地世纪城小区地下车位负一层100号的使用权评估价:40,000.00元;起拍价:36,000.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管理人已委托河南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咨询、预展及交付等相关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日止接受咨询,2022年6月29日集中安排预展看样。咨询电话:王经理 13323830776。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18937193034。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五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2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及后续各轮次拍卖活动均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拍卖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
2、如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拍卖人无关。
3、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除本次交易的税费外,另外增加的税费及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对过户事宜做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5、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本次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7月17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开户名: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华县支行,账号:16557101040014212。】,汇款时备注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成交价款。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阿里破产强清平台收取0.5%的软件服务费和2%的综合服务费,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相关费用。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周口市西华县温哥华酒店3002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王经理 13323830776法院
监督电话:0394-81580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人:刘律师:18937193034。                                           西华县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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