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赣州拍卖房 > 信丰拍卖房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

起拍价:

¥27.2万

将于6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余:手机:18170712244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2.36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27.2万

单价:

¥0.1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319.01㎡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标的: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房屋所有人为杨xx,不动产权证号为房权证信房字第0016126号,建筑面积为319.01㎡,混合结构,建筑物为1-4层自建房,外墙为水泥外墙、部分贴瓷砖;内装修地面局部为瓷砖,墙面和顶棚为刷白;厨房地面为水泥,墙面为贴瓷片到墙裙,顶棚为刷白;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局部贴瓷片到顶,局部贴瓷片到墙裙,顶棚局部吊顶。不锈钢楼梯扶手、踏步瓷砖贴面。门窗为铁门、铝合金窗。(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起拍价:272000元,保证金:3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1000元,变卖预缴款:272000元(含保证金:30000元)。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6号10时至2022年8月15号10时(延时除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97/11),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房屋所有人为杨xx,不动产权证号为房权证信房字第0016126号,建筑面积为319.01㎡,混合结构,建筑物为1-4层自建房,外墙为水泥外墙、部分贴瓷砖;内装修地面局部为瓷砖,墙面和顶棚为刷白;厨房地面为水泥,墙面为贴瓷片到墙裙,顶棚为刷白;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局部贴瓷片到顶,局部贴瓷片到墙裙,顶棚局部吊顶。不锈钢楼梯扶手、踏步瓷砖贴面。门窗为铁门、铝合金窗。(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物所属当地购房政策,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签份额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97--7307726)。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标的优先购买人:暂无。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72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6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本院账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79790051070000199383,并于变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7979005107000019938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自然资源、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7-7307726钟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170712244余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

变卖公告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的变卖公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6日10时至2022年8月1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797/11,户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房屋所有人为杨xx,不动产权证号为房权证信房字第0016126号,建筑面积为319.01㎡,混合结构,建筑物为1-4层自建房,外墙为水泥外墙、部分贴瓷砖;内装修地面局部为瓷砖,墙面和顶棚为刷白;厨房地面为水泥,墙面为贴瓷片到墙裙,顶棚为刷白;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局部贴瓷片到顶,局部贴瓷片到墙裙,顶棚局部吊顶。不锈钢楼梯扶手、踏步瓷砖贴面。门窗为铁门、铝合金窗。(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起拍价:272000元,保证金:3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1000元,变卖预缴款:272000元(含保证金:3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及注意事项: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物所属当地限购政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签份额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97--7307726)。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至少提前一天编辑短信姓名+标的物名称至手机号码18170712244预约看样,法院网拍小组工作人员择时带往标的现场,如有需要,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如无预约则视为无需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中;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起拍价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认为准。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登记,买卖过户登记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公告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已知费用可拨打法院咨询电话咨询,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自然资源、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权利人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一、竞买风险提示:
1、提醒竞买人应在竞卖前向不动产登记、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2、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变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变卖平台不提供保证或担保。
3、标的物变卖成功后,法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等相关法律文书。
4、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变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建议有意购买者实地看样,对购买该标的的风险充分评估。未看样的竞买人一律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购买风险责任自负。
7、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六日内支付完毕。
8、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十二、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款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次日起6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7979005107000019938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四、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含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法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18170712244余先生 
监督电话:0797-7307726钟法官。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赣州市信丰县新田镇金鸡圩(金鸡林场旁)1-4层商住用途房产,房屋所有人为杨xx,不动产权证号为房权证信房字第0016126号,建筑面积为319.01㎡,混合结构,建筑物为1-4层自建房,外墙为水泥外墙、部分贴瓷砖;内装修地面局部为瓷砖,墙面和顶棚为刷白;厨房地面为水泥,墙面为贴瓷片到墙裙,顶棚为刷白;卫生间地面为地砖,墙面局部贴瓷片到顶,局部贴瓷片到墙裙,顶棚局部吊顶。不锈钢楼梯扶手、踏步瓷砖贴面。门窗为铁门、铝合金窗。(详见附件:评估报告)起拍价:272000元,保证金:30000元,每次增价幅度:1000元,变卖预缴款:272000元(含保证金:30000元)。

上一条: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西安路高桥水泥厂经济适用住房二期F-3幢6-2号(232.10㎡)

下一条:会昌县周田镇主街南面(中心街50号)房产一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