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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石门湖新村5号房产

起拍价:

¥184万

将于6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陈:手机:1897014892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62.39万

保证金:

¥18.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18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综合

面积:

551.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连城评估报告.pdf房产证复印件.pdf租赁合同.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6月30日10时至2022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0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石门湖新村5号房产。产权证号为连房证字第0069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551.9㎡(第五层有加建,存在拆除风险),砖混结构,用途为商住。土地证号为连国用(2001)字第004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34.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5年8月30日止。拍品现已出租,其中一层1间店铺及二-四层由吴某某承租,租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一层另1间店铺由叶某某承租,租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均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人:承租人吴东龙,叶大桂。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需在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向本院提交报名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以报名顺序确定优先顺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84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84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7月1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6232 6536 7970 0024 661),并在2022年7月23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6232 6536 7970 0024 6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及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搬运费、拆卸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797—8170253(杨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18970148925(陈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

竞拍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石门湖新村5号房产的拍卖公告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30日10时至2022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03),户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石门湖新村5号房产。产权证号为连房证字第0069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551.9㎡(第五层有加建,存在拆除风险),砖混结构,用途为商住。土地证号为连国用(2001)字第004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34.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5年8月30日止。拍品现已出租,其中一层1间店铺及二-四层由吴某某承租,租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一层另1间店铺由叶某某承租,租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均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起拍价:1840000元,保证金:184000元,每次竞买增幅:9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没收保证金等)。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6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及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搬运费、拆卸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吴东龙,叶大桂。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需在2022年6月2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向本院提交报名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以报名顺序确定优先顺位。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7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6232 6536 7970 0024 66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举报监督电话:0797-8170253(杨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970148925(陈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附件1:评估报告附件2:产权证复印件附件3:租赁合同复印件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0日

标的详情

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石门湖新村5号房产。产权证号为连房证字第006981号,证载建筑面积为551.9㎡(第五层有加建,存在拆除风险),砖混结构,用途为商住。土地证号为连国用(2001)字第0042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34.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65年8月30日止。拍品现已出租,其中一层1间店铺及二-四层由吴某某承租,租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一层另1间店铺由叶某某承租,租期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均带租拍卖。(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附件:评估报告、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起拍价:1840000元,保证金:184000元,每次竞买增幅:9200元

上一条:龙岩市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北路西侧(天守阳光城)1-4幢第16层1606室

下一条:连城县朋口镇朋口村鹏鑫花园2幢11层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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