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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汤坑镇溪头街18号

起拍价:

¥79.878378万

将于6月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杨执行员:电话1:19926126118电话2:0753-219695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42.63996万

保证金:

¥1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79.878378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2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不动产情况调查表财产名称、数量及格现状丰顺县汤坑镇溪头街18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丰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15号】的不动产(面积:220平方米)不动产√财产权利动产其他财产权属人及依据丰顺县汤坑镇溪头街18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丰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15号】的不动产(面积:220平方米)财产有无抵押有。财产所在地丰顺县汤坑镇溪头街18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丰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15号】的不动产(面积:220平方米)是否出租或承包是有无优先购买权人无财产情况有无添附财产无是否属于监管财产无是否属于限制或禁止流通物无有无质押、留置无其他须说明的瑕疵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也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3.标的物可能存在证物不一致、标的物失实、标的物不存在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过户,法院将按拍卖成交额退回到买受人账户,法院不负责赔偿其他额外费用。具体面积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所有税费(包括已经拖欠或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缴付手续。承办人确认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日10时至2022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延时除外)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丰顺县汤坑镇溪头街18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丰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15号】的不动产(面积:220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变卖】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财产及相关动产按现状变卖。【特别提醒:】
1、竞买人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文号:法释【2021】18号)及不动产所在地有关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也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标的物可能存在证物不一致、标的物失实、标的物不存在等情况,法院不承担不能过户的责任。
5、本院负责本标的物的清场,因司法网络拍卖处置财产的特殊性,清场时间根据法院的工作安排进行,时间待定。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5月3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及其他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仲元支行,账户:44001728136050615039-4318。)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财产交接与过户: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安排专人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2. 买受人办理相关材料交接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等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和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工作。相关服务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3-2196951  杨执行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变卖公告

梅江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1日10时至2022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丰顺县汤坑镇溪头街18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丰顺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15号】的不动产(面积:220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变卖】变卖价为人民币798783.78元(第二次流拍价),变卖增幅为每次3000元。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文号:法释【2021】18号)及不动产所在地有关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也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仍可能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瑕疵。竞买人应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全面调查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标的物可能存在证物不一致、标的物失实、标的物不存在等情况,法院不承担不能过户的责任。
5、本院负责本标的物的清场,因司法网络拍卖处置财产的特殊性,清场时间根据法院的工作安排进行,时间待定。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仲元支行,账户:44001728136050615039-4318。)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财产交接与过户: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安排专人通知买受人办理有关财产和凭证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有义务亲自到法院配合办理交接手续,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送达地址正确有效。2.买受人办理相关材料交接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负责、不保证拍卖财产的办证及过户,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和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工作。相关服务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须承担该费用。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3-2196951  杨执行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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