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白城拍卖房 > 洮北拍卖房 >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兴龙村一社三委5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

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兴龙村一社三委5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

起拍价:

¥41.9万

将于6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张法官:手机:1660482809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6.5522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41.9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声明.pdfz摘要.pdf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0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请自行修改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兴龙村一社三委5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248平方米,土地测绘面积:3068.16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和地上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19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172.412平方米,房权证号:吉房权证白字第082166号,混合结构,室内装修为瓷砖地面,墙面为大白粉刷及壁纸,塑钢窗,室内木门,PVC吊顶,该房屋维护保养状况一般,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及附属设施(1、仓房,建筑面积:19.561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2、仓房,建筑面积:161.838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3、仓房,建筑面积:58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4、猪舍,建筑面积:89.364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5、铁大门及垛,1付;
6、水泥硬化地面,面积:1249.234平方米;
7、水泥基础硬化地面,面积:65.2平方米;
8、砖墙,面积:39.15平方米,红砖结构;
9、空心砖墙,面积:104.26平方米,空心砖结构,室内装修以实地看样为准,位置以实地看样为准系统提供仅供参考,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自行向当地相关机构咨询。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6月13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41.9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在线大额支付帮助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57343853465,行号:103198015519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必须由标的物所有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向标的物所有人或被执行人另行主张权利,上述税费不在拍卖、变卖款中扣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变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482-82885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66048280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变卖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变卖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兴龙村一社三委5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公告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0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请自行修改 ),现公告如下:公示:本院执行的乌兰浩特市华粮米业有限公司与王凤友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王凤友下落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特在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一、变卖标的: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兴龙村一社三委5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1248平方米,土地测绘面积:3068.16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和地上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19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172.412平方米,房权证号:吉房权证白字第082166号,混合结构,室内装修为瓷砖地面,墙面为大白粉刷及壁纸,塑钢窗,室内木门,PVC吊顶,该房屋维护保养状况一般,现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及附属设施(1、仓房,建筑面积:19.561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2、仓房,建筑面积:161.838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3、仓房,建筑面积:58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4、猪舍,建筑面积:89.364平方米,无产权证,砖木结构;
5、铁大门及垛,1付;
6、水泥硬化地面,面积:1249.234平方米;
7、水泥基础硬化地面,面积:65.2平方米;
8、砖墙,面积:39.15平方米,红砖结构;
9、空心砖墙,面积:104.26平方米,空心砖结构,室内装修以实地看样为准,位置以实地看样为准系统提供仅供参考,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自行向当地相关机构咨询。起拍价:41.9万元,变卖预缴款:41.9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特别说明:房屋未腾退,交付时间不确定,交付时以现状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仅限房屋,不包括室内设施、物品等,若有物品可能存在后续处理问题。竞买人资格说明: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第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23日起至变卖周期结束前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如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必须由标的物所有人承担的则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向标的物所有人或被执行人另行主张权利,上述税费不在拍卖、变卖款中扣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请添加相关说明并在网拍后台录入相关信息;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请删除本条说明。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安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57343853465,行号:103198015519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如果不接受线下报名,则不需添加相关内容。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82-828851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660482809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通化市新华大街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