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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花园】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

起拍价:

¥56.71488万

将于5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安义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唐法官:电话:0791-8342189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1.2765万

保证金:

¥5.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56.7148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金凤花园(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97.4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房屋:所有权人:王欣,位于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产权证号:赣(2018)安义县不动产权第0000816号,建筑面积197.42平方米,住宅,所在楼层:6/7层,毛坯,自住。评估价:101.2765万元,起拍价:56.71488万元,保证金:5.6万元,增价幅度:5600元。

变卖须知

我院执行的(202
2)赣0123执恢34号案件,对该案所涉及的位于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房产一套进行拍卖,该标的在淘宝网上经两次拍卖后无人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我院决定对上述标的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房产一套,所有的权人:王欣,产权证号:赣(2018)安义县不动产权第0000816号,建筑面积197.42平方米,住宅,所在楼层:6/7层,毛坯,自住。评估价:101.2765万元,起拍价:56.71488万元,保证金:5.6万元,增价幅度:5600元。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个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四、变卖标的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淘宝网上公开变卖。

五、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并于2022年5月10日依法进行变卖。

七、变卖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直接在淘宝网上缴纳拍卖预缴款;
2、竞买人可以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安义县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与变卖财产相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缴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安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前进支行,账号:104047600000009420。

八、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唐法官,电话:0791-83421897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变卖公告

我院执行的(202
2)赣0123执恢34号案件,对该案所涉及的位于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房产一套进行拍卖,该标的在淘宝网上经两次拍卖后无人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我院决定对上述标的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房产一套,所有的权人:王欣,产权证号:赣(2018)安义县不动产权第0000816号,建筑面积197.42平方米,住宅,所在楼层:6/7层,毛坯,自住。评估价:101.2765万元,起拍价:56.71488万元,保证金:5.6万元,增价幅度:5600元。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个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四、变卖标的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淘宝网上公开变卖。

五、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并于2022年5月10日依法进行变卖。

七、变卖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直接在淘宝网上缴纳拍卖预缴款;
2、竞买人可以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安义县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3、与变卖财产相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缴纳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安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前进支行,账号:104047600000009420。

八、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人:唐法官,电话:0791-83421897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房屋:所有权人:王欣,位于安义县龙津镇前进东路金凤花园1幢605室,产权证号:赣(2018)安义县不动产权第0000816号,建筑面积197.42平方米,住宅,所在楼层:6/7层,毛坯,自住。评估价:101.2765万元,起拍价:56.71488万元,保证金:5.6万元,增价幅度: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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