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和平区省城乡开发公司3号楼东数第3户房屋
将于5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北安市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房屋现状:拍卖的房屋产权属吴玉才、吴晓伟共同所有,坐落北安市和平区省城乡开发公司3号楼东数第3户房屋1处(房屋产权证号为:S2015050035-1/
2、S2015050035-2/
2),面积为70.9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所在层数二楼。该房屋室内已装修。设定抵押。起拍价:488208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价幅度2000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不得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5月6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供热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5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安市人民法院案件往来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北岗支行账号:955885091300071600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十
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胡法官0456--6421673
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坐落于北安市和平区省城乡开发公司房屋的公告 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16日10时至2022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房屋现状:拍卖的房屋产权属吴玉才、吴晓伟共同所有,坐落北安市和平区省城乡开发公司3号楼东数第3户房屋1处(房屋产权证号为:S2015050035-1/
2、S2015050035-2/
2),面积为70.9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所在层数二楼。该房屋室内已装修。设定抵押。起拍价:488208元,保证金50 000元,增加价幅度2 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不得参与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2年5月6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供热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5月1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5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安市人民法院案件往来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北岗支行账号:955885091300071600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胡法官0456--6421673 北安市人民法院2022年3月6日
房屋现状:拍卖的房屋产权属吴玉才、吴晓伟共同所有,坐落北安市和平区省城乡开发公司3号楼东数第3户房屋1处(房屋产权证号为:S2015050035-1/
2、S2015050035-2/
2),面积为70.9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所在层数二楼。该房屋室内已装修。设定抵押。起拍价:488208元,保证金50 000元,增加价幅度2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