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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房产

起拍价:

¥80.1664万

将于5月1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手机:1470879764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0.1664万

保证金:

¥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0.166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240.7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房产的竞买须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5月17日10时至2022年0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9/09)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云(2018)宁洱县不动产权第0002025号,建筑面积:240.74平方米,钢混结构,使用期限:2004年10月08日至2074年10月08日止】。起拍价格:801664.00元;保证金:80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0元/次。特别重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1室不相连,中间有隔墙,106号房产无独立通道进入,需从102号房产通过进入,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可能存需借道出入106号房产,对出入造成影响,特此说明,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商铺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商铺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05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05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05月27日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并在2022年06月06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支行,账号:6232 8140 2000 0741 733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对垫付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税费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9-331621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04月14日

竞拍公告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需在开拍前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向竞买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本院已委托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举报电话:0879-3316218。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房产的拍卖公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05月17日10时至2022年05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9/09),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云(2018)宁洱县不动产权第0002025号,建筑面积:240.74平方米,钢混结构,使用期限:2004年10月08日至2074年10月08日止】。起拍价格:801664.00元;保证金:80000.00元;加价幅度:3000.00元/次。特别重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6室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东山路64号3幢1单元101室不相连,中间有隔墙,106号房产无独立通道进入,需从102号房产通过进入,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可能存需借道出入106号房产,对出入造成影响,特此说明,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2年05月13日前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委托昆明正道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14708797648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对垫付的原权利人应负担税费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05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洱支行,账号:6232 8140 2000 0741 733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879-3316218
联系地址:云南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taobao.com/0879/09)”、“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网址: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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