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翰林大街南侧国海苑小区别墅5号
将于4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平罗县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相关附件下载:2021091陆发新、田莉宁夏平罗县翰林大街东侧国海苑别墅5号结果报告.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关于平罗县国海苑别墅5号拍卖的竞买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1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于竞买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已进行真伪鉴定,请仔细查阅鉴定报告。各竞买人需谨慎竞买,如因拍卖标的物实际价值与市场价不符或相差较大,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各位竞买者认真查看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及仔细查验标的物图片。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4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以实物为准。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该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附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户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罗北街支行,联行号:103872122609, 开户账号:6228401207069367669
八、拍卖成交日之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交纳完拍卖剩余款项。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平罗县人民法院咨询人:何法官、史法官平罗县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952-609355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法院
监督电话:0952-6093567
平罗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9日10时至2022年4月3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罗县翰林大街南侧国海苑小区别墅5号 评估价:624299元。起拍价:424523元。保证金:8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特别提示:
1、请全面认真阅读附件“评估报告书”全文。
2、限购,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3、一旦作出竞买行为视为对本次拍品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其已知及未知瑕疵,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2年4月18日10时起至2022年4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日之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六、拍卖竞价前公拍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平罗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平罗北街支行;账号:6228401207069367669)。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八、公拍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
九、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拍卖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需大额保证金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网络平台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联系人何法官、史法官:0952-6093559 法院
监督电话:0952-6093567 平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