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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黄河西路北侧建工佳苑B区11号楼1413公寓

起拍价:

¥15.074104万

将于4月2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通过“一案一账号”信息化管理,将堵塞执行案款管理漏洞,有效解决执行案款信息不全、底数不清、滞留法院等问题,使执行案款的收付步入良性循环。“一案一账号”过程透明、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全程留痕,遏制执行案款无序管理现象,科学、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联系方式:

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779511437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22.1678万

保证金:

¥1.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5.07410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9.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1.结果报告.doc

变卖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成交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限购条件。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所有权无法转移、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17795114372。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部分房屋已出租。其他产权问题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对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竞买本标的,需符合本标的所在地不动产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过户,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银川市兴庆支行,账号:62284012070042643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相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拍卖之前欠缴费用)。如涉及测绘费用、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可能因自身瑕疵、案件办理周期等原因,导致拍卖标的出现过户时间较长、办理二次过户费用增加等情况;或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导致拍卖标的出现限制或无法过户等情况;竞买人亲自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和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51-6922347
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17795114372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05室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3日

变卖公告

公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29日10时至2022年6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元)起拍价(元)竞价幅度(元)保证金(元)1西夏区黄河西路北侧建工佳苑B区11号楼1413公寓221678150741.04900160002金凤区上海中路北侧尹家渠以西韦斯德商务中心1-3号楼1303商业28253121921212.16100002000003金凤区北京中路鲁能陶然水岸18号住宅楼1单元601室1065028724219.04400075000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成交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限购条件。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所有权无法转移、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支付竞买保证金,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795114372。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部分房屋已出租。其他产权问题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对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竞买本标的,需符合本标的所在地不动产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过户,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相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拍卖之前欠缴费用)。如涉及测绘费用、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双方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有权关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户 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帐 号:6228401207004264369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于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51-6922347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 17795114372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05室。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标的详情

标的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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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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