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名下位于临城县临城镇园东二期29-3-401室房产
将于4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史法官:电话1:17703397328电话2:0319-7191203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王芳名下房产一套(成色旧,本房产为合同备案,合同住宅建筑面积129.4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15.07平方米。后由临城四方勘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为住宅建筑面积130.6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14.97平方米)。该房产位于临城县临城镇园东小区29-3-401室
拍卖须知 临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4月18日10时至2022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临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9/1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前,竞买人要咨询相关车管部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4月25日16时前将竞买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临城支行,账号:13050165720800000616),并在2022年5月9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临城县人民法院(地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11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19-719120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319-7191203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临城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4日
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王芳名下位于临城县临城镇园东二期29-3-401室房产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 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8日10时至2022年4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临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9/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443.YmBpNG)户名:临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王芳名下房产一套(成色旧,本房产为合同备案,合同住宅建筑面积129.4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15.07平方米 。后由临城四方勘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为住宅建筑面积130.6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14.97平方米)。该房产位于临城县临城镇园东小区。 起拍价:52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第一次拍卖情况详见: https://sf.taobao.com/0319/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443.YmBpNG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城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城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前,竞买人要咨询相关部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4月4日起至2022年4月8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申请执行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4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临城支行,账号:1305016572080000061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十一、拍卖成交的,附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请自行到临城县人民法院查看。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319-7191203法院
监督电话: 0319-7191201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临城县岐山湖大道117号 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9/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443.YmBpNG 临城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4日
王芳名下房产一套(成色旧,本房产为合同备案,合同住宅建筑面积129.4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15.07平方米 。后由临城四方勘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为住宅建筑面积130.63平方米,储藏间建筑面积14.97平方米)。该房产位于临城县临城镇园东小区29-3-401室